HR自曝原则上不招生育一孩女性,二胎政策衍生出的就业性别歧视的锅该不该企业背?

随着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十三五规划,中国进入了全面二孩时代。然而,在一些职场女性看来,即便有这样的利好政策,她们也不敢生。尽管我国法律禁止就业性别歧视,但在实际中,这道无形的门槛一直存在,尤其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

不管是应该谁背
最终还不得是自己来背起所有的重量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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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别歧视是全球化的问题,只不过我国N年没有二胎了,突然来个二胎政策,不但我们无法应对,而且相关的地方、部门政策、社会保障机制等等也是根本就没有准备好!

所以特别对于在性别要求比较苛刻的企业女性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了!

我了解到的一些选择二胎的女性朋友,他们只能选择被K的风险,做好了再次就业的思维准备了。因为从怀孕到孩子一岁,大约两年的时间,就是再一次到原来的企业,可能“物是人非”了!各种待遇、政策都发生了改变。所以,这也是不得己而为之!

有人可能会说,二年呀,没这么长吧!哎,二胎呀,本身身体状况就下降,而且否认一胎还是二胎,科学的生育,还是建议大家注意营养和休息,否则就是对孩子的和自己的健康极度不负责任!等有了问题,就是不是钱和人为因素能解决的了!

所以,这个突然的政策,要短时间彻底优化和变更,可能性并不大。这关乎整体社会的医疗、保障体系,甚至社会整体的生育和健康观念等等。还是自己先背起来吧!

看几个数据和现状吧:

1、产假6-8个月。

孩子断奶了吗?自己的身体恢复了吗?

2、月子难照顾。

3、一岁前孩子的抚育,学前孩子的看护。

我亲自体会过,那些日子,几乎要了我的命!顾了头顾不了脚!

孩子上幼儿园三年,是我一个人带的!(父母都过世,老婆在乡里上班。)我每天放学疯子一样往幼儿园冲!可是还是无法不迟到,因为他们的放学时间比我早!

4、孕期健康理念不科学。

往往不是偏左了:完全接受新的理念和过程。经验少,了解的人少,所以往往不知道怎么办?

就是偏右了:一切按常规办。

我了解过最先进的孕育和健康观念。基本上是怀孕前半年准备身体状态,然后是家长一方必须照顾孩子到学前。(只是交流,希望引起大家对健康的注意!)



后记:

二孩政策出台后,陆续有好多“优惠”政策提出,但是好多朋友的最终困难和我是一样的:没时间!

1、上班哪有尽情和时间准备身体健康状态。

2、产假短。

如果孩子和老婆有问题,根本无法顾及。

3、孩子幼儿园前根本不知道往哪儿“存放”!

4、一孩的教育早就令我们心力憔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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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18
中国现在的人口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有着复杂的人口背景,中国独生子女一直是我们的国策,最近开始逐渐的改变,国家开始全面的开放二胎政策,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社会的因为二胎产生的矛盾会越看越多,这需要一个时间段的消化过程,需要人民慢慢的适应二胎政策带来的一系列变化。

以往在职场的招聘的时候,女性是一个最难的抉择,因为未婚的女性对单位来说不保险,生一个孩子的女性本来是保险了,可是国家现在允许二胎,这样的矛盾之下,企业对于女性招聘自然是再一次难度加码,这使得女性职场歧视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这就是二胎政策虽好,但是很少有人买单。

作为一个企业,他们自然是以经营为主,努力的把自己的品牌做大做强。企业在实际的运作之中,必须使用合适的工作人员,保证自己的企业运作可以正常,所以企业的经营模式决定企业招聘人的模式,这点是无可厚非的,不过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和国家的支持,所以企业具有社会责任。

现在中国人口失衡,特别是男女比例方面出现严重的不平衡,更重要的是中国的老龄化日趋严重,如果我们社会不开始儿童政策的话,那么未来中国的生产力就会受到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就会出现危机。对于中国的每一个人来说,为中国社会做贡献是一个责任,是一个应该做的事情。

中国人都应该肩负国家的责任,那么企业更应该肩负起国家的责任,二胎政策是一个利国利民的政策,企业应该克服性别歧视,调整好企业的经营方法,把企业的招聘工作和我国的二胎政策有效的联系起来,这样就可以很好的解决目前的女性工作问题。二胎政策衍生出的就业性别歧视,企业应该承担责任,因为这是企业的国家义务。
第2个回答  2017-03-18
对企业来说,逐利才是其存在的本质,企业招聘之所以设置生育层面的标准和要求,也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这方面的人力成本,毕竟女性职工从怀孕到哺乳期结束的一年多时间内,在工作上会存在很多的不便,由此而产生的人力资源浪费必然有企业承担,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不希望招入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员工也是无可厚非的,即使在道义层面说不过去,但也没有法律规定不允许企业这样做,所以说生育政策的变化,跟企业行为没有任何实质性关系。

众所周知,我国的劳动保障体系依然不够完善,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分歧是不可调和的,性别歧视、学历歧视、地域歧视等等诸多问题都是难以解决的,女性因为符合二胎政策而难以就业,也比较直观的体现了二胎政策遭遇的制约瓶颈,但对企业来说,自己是经营性企业,没有义务为国家的生育政策付出代价,况且生育是家庭私事,企业不予分担相关成本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毕竟现如今的企业已经承担了太多的经营成本,在人力资源上的成本支出必然会更加节俭。

如果是在工作期间怀孕,企业不能给予任何形式的排挤,这是孕期员工应有的权利和待遇,但是在招聘期间设置相关的限制措施,对企业来说也是合情合理的,或许是为了将孕期女性的人力成本控制到最低,只要不招入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员工,企业就无需承担相应的人力成本。当然了,很多企业之所以设置类似条款,也是受到了各种形式的影响才做出的无奈之举,个别女性往往会利用生育政策的漏洞,一旦入职就可以筹划生育事宜,这也就从主观上产生了对企业利益的损害。

由此可见,在我国目前的企业生存环境和生育政策的影响下,二胎政策的落实肯定会遭遇各种阻力,但这对企业来说是不应该成为背锅侠的,毕竟自身的经营压力相对较大,在人力成本上制定控制措施是必然的,这就要求想要二胎的女性做出取舍,毕竟鱼与熊掌是不可兼得的。
第3个回答  2017-03-18
政策制定是国家的问题,但是企业却成了最直接的“受害者”。

自从二胎政策施行以来,类似文中这种对于育龄妇女的就业歧视就开始屡见不鲜。细想起来这其实并不奇怪,要知道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而二胎政策必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巨大的影响。

虽然妇女的产假一般只有98天,但是妇女“三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尤其是产前以及产假结束一段时间内,工作生产效率下降。企业面临着面临效率降低,成本增加的影响。

此外由于法律对于“三期”妇女的保护,例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增加了企业的管理风险。原本企业就对此感到头疼,全面二胎政策到来之后,可以预见更多的女性员工将选择生育二胎,那么企业在入职招聘时对于育龄女性产生歧视,也就不难理解了。

仍然是为了利益最大化,现在很多公司在招聘时,都会灵活的方式拒绝育龄女性或者说有二胎生育意愿的女性。当然了,肯定不会是如过去那种在招聘中明确写出“只要求男性”或者“已婚已育女性”。这就有点过于昭然若揭了。

很多企业都会选择迂回的办法,在招聘时对于婚育情况进行调查,但是最后在拒绝育龄女性的时候,给出的却是其他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这样的事件时有发生,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想要认定是就业歧视却不容易。

对此,想要期望企业对于二胎政策的全面支持歧视并不现实。关键还是要在政策,给予企业以动力。不能完全让企业为二胎政策的影响卖单。
第4个回答  2017-03-18
中国开放二胎已经有两年,随着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十三五规划,中国进入了全面二孩时代。然而,二胎政策带来的麻烦业一直困扰着大家。迫于家庭的压力婆婆催生二胎,想生二胎但是大孩作为独生子女惯了寻死觅活不同意,想要二胎迫于工作压力和企业要求不得不放弃等都是待解决的问题。

在二胎开放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最开始的时候对计划生育抓得很严,超生罚款让家庭苦不堪言。如今好不容易二胎开放了,很多职场女性也不敢生产,即便有这样的好条件。尽管法律上白纸黑字清楚地写明禁止就业性别歧视,但在实际中,这道无形的门槛一直存在,尤其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

当前HR自曝招聘原则:一般的未婚女性不招,一般的生育一个孩子的女性不招,已经生育二孩的女性可以考虑。

考虑到法律法规要求,大多数企业在招聘人员时不会明着写清楚,性别要求成了一个“隐性潜规则”。职场女性如果生二胎的话,需要休很长一段时间的产假,生产后业不能马上返回工作岗位。企业家不是慈善家,全薪休假,而所获得的收益往往与回报达不成正比,公司一定程度上也是出于无奈之计。

职场上的性别歧视是种事实,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希望这种歧视能早日改善,社会制度得到完善,这是条漫漫无期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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