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3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新闻登上热搜。据报道,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在第一天上班时,填写完资料并正在了解公司概况及日常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部门叫到办公室通知她将被解雇,原因是她“已婚,将来可能怀孕生子”。
面对这种情况,王女士感到非常愤怒。事件曝光后,众多网友对这家公司明显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慨,并呼吁加强执法力度,改善就业环境,以消除女性在就业市场上的歧视现象。
那么,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我们又该如何加强治理并解决职场歧视问题呢?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采访。
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刚刚完成入职手续,却被公司无理由解雇。更令她困惑的是,她在招聘过程中已经向公司透露自己“已婚”的情况,并且在人事面试时也明确表示自己近期没有怀孕的计划,但最终还是难逃被解雇的命运。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孤立事件。女性在就业市场上遭受歧视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女性怀孕七个月却被公司告知没有产假,甚至被解雇;有的酒店要求女员工一旦怀孕就必须主动辞职;还有一位女性因为怀了二胎而被公司解雇。这些行为不仅对女性构成职场性别歧视,而且也是对劳动法律的严重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以性别或婚姻状况为由拒绝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雇劳动合同的行为,明显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雇,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解雇的事件曝光后,许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遭受歧视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女性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等问题,甚至有的企业人事部门会明确表示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雇佣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的问题,一位上海市某公司的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原因很简单,就是担心这会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员工产假期间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用的条件。然而,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呢?
专家们认为,这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包括观念、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等方面。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指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明显和直接的方式存在,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披着合法的外衣”出现。女性在求职、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的各个环节都可能遭遇歧视。用人单位有很多方法规避法律法规,违法成本低。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彬认为,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导致受理难、审理难等问题。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需要加强。
沈建峰表示,现有的法律并未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和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可能会增加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且没有相应的分担机制,导致用人单位倾向于排斥女职工。例如,目前很多地方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而一些地方允许男性员工的陪产假“转让”给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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