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写工作时间是八小时但实际上是十二小时,多那四个小时不算加班,算不算违法?现在因公司安排不合理,

合同上写工作时间是八小时但实际上是十二小时,多那四个小时不算加班,算不算违法?现在因公司安排不合理,不服从其管理要求把我辞退,我能不能要求进行赔偿?
但是两份合同都在公司手里,我没有证据,怎没办?

违法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依据劳动法的上述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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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6
1、违法与否要视你是否是自愿加班,有没有填过加班单。否则没有证据,很难追求单位责任。
2、公司以“不服从其管理要求”把你辞退,在法律上并无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可以要求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06
违法,应当支付加班费。
第3个回答  2010-09-06
应该可以索要赔偿,也可以去劳动部门请求支援
第4个回答  2018-07-19
公司无权保留员工那份合同。超过合同协议工作时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员工足额加班工资。公司成了诈骗犯,对我不仁,不需再对它客气。公司做贼心虚,你一追责,它们马上变乖乖的。遇上老赖,立即到劳动局申诉,劳动局会秉公办事。这样垃圾老板不要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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