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上只有试用期工资,转正工资没有提到,当初那个领导说转正会给我加点工资,

我的劳动合同上只有试用期工资,转正工资没有提到,当初那个领导说转正会给我加点工资,我有点不明白为什么劳动合同上没有我转正后的工资?这工作是亲戚介绍的。。。

  双方未约定转正后工资,那么用人单位转正后支付的工资不低于试用期工资即可,并且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6-15
正式的劳动合同上是要有工资的,并且是转正后的工资,你劳动合同可能不正式,不规范,或者就是个形式,是不合法的。
你可以参考一下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2个回答  2016-06-15
合同上正常的应该是正式工资多少,试用期 几个月 ,试用期工资 百分之多少!!,感觉你的有问题!! 转不转正,提不提薪,都是后话,,这些前提都得有,
第3个回答  2016-06-15
好像法律也规定试用期不低于转正期的百分之八十吧好像是的
第4个回答  2016-06-15
没有转正工资,方便企业做账,方便企业社保年检及基数申报。追问

所以是正常的是吧?

第5个回答  2016-06-15
试用期都还没过,你在选择公司的时候别人也在选择你,过了试用期看能力表现加工资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