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辞职,因公司原因,我该不该直接跟老板说是因为公司问题才辞职的?

公司制度让人受不了,就拿买社保来说,七月份才开始帮买社保就已经开始扣5月份的工作。发放工资推迟,因为我是在公司做业务跟单的,说货款没收回来就不能准时发工资,但是都是做月结的公司别人要拖我有什么办法。还要每天24小时待命,为客户服务,这样就完全没自己的下班时间……

    辞职压根儿不需要说明理由,你以为你实话实说老板就听你的,就改了?那你怎么不是老板?

    辞职更不需要老板批准,劳动法规定,通知到,一个月就可以走人,不违反任何条例制度。到哪儿说话都有理。

     

    要知道,你如果已经说了要走了,唯一剩下的就是大家和和气气过完一个月,方便以后见面。别纠结着这个公司的这不行那不行了,过一个月就跟你完全无瓜葛。

追问

关键是给了辞职信就就撕掉了……

追答

感觉你其实非常纠结这个公司,制度,人。。。
其实你离职的时候是在想过去呢还是将来呢?是在想别人呢,还是想自己呢?
想着这个公司呢,你只能在这个公司的范围里打转,什么老板态度差啦,人事不帮忙啦。请你清晰的看清楚一点:你以为不正常、不合规的,对老板来说并非如此。因为你换个角度看,就明白,这些是在帮老板最大程度的得到他要的利益,或者说,眼前利益。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你想改变公司?除非你是老板;要么你是马丁路德金;等你有这2个角色的素质了,你再来谈不迟。

你如果想的是自己,是前途,那么你的事其实简单:就是你要走,要正常和气的走,要去更适合你发展的地方。下一步才是关键。
上策其实是楼上说的,缠着他,说到他明白:你是一定要走的。把手续办了吧。时间好商量。
下策:他实在不搭理你的要求,那过阵子说一声就走人吧(如果你早就跟新单位有约定的话)。反正老板也没捆着你,过阵子他气消了也只能办手续,无非他耍赖办你个自动离职。经济上没太多损失就行了,既然不开心了,总要有人吃点小亏吧。着眼将来,才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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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30
还是别说吧,这么简单的问题他自己能不知道么?追问

那不让走啊!

追答

隔三差五去找他,烦得他不行了就让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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