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贷款买了一套期房 由于是期房不能办理房产证 当时还未认识我的丈夫 后来我于12年领证 房子于今年交付 我在交税的时候 工作人员告诉我以后办理下来的房产证上会出现我丈夫的名字 有这回事情吗?(我是江苏常州溧阳的)是不是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假如真加上去了是不是就变成婚后财产了 万一离婚的时候是不是就会一人一半了(我这么问不是说夫妻感情不好,只是这房子的首付是我父母出的 贷款也是我一直还的 我只是想弄清楚)
但是我们这边地方政策上 会强制把他的名字加上去 这样不就是等于我把一半的产权赠予给他了吗
追答写上去也不能当作离婚时的证明那是婚后财产
追问但是不是有规定说 把他的名字加上去就意味着 我把一半的房子产权赠予他了吗
追答不是 得看他替你还了多少 占房款的多少 就当参股一样吖 离婚了就当成他扯股了 明白了吗
追问原来如此。谢谢你呀
这么专业的回答。你是律师吗?可以加个QQ吗
但是好像我们这边地方政策规定要写两人的名字 把他名字加上后不就是等于我赠予他一半了么
追答你们那边政策怎么这样我们这边这样就好了我老公没写我名,加名了就属于赠予了不过可以比例分割他一你九,把损失降到最低
我并未做婚前财产登记
追答如果离婚你说明情况应该还是你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