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的房东换人了,和之前房东签的合同还有效吗?

本来是租了本市一个大单位的房子,但是他们说这一片要拆迁,把房子的产权卖给了一个地产开发商。现在我的老合同还有一年半到期,但是新开发商也就是我的现在的房东要和我签6个月的合同,并且表示以前的合同作废了。必须要和他们签新合同。
还有就是特别要提的一点:他们说拆迁费一分钱都没有,门面装修费,什么都没有,我的门面转让费都要自己赔进去,6个月合同到期就自己搬走。
现在就想请问一下各位大大几个主要问题:
1、老合同还有效没有,在老合同期内我打官司能赢不?(我就要做到老合同期满)
2、如果签了新合同,老合同还有效没?
3、这样的拆迁对我们门面租户有什么赔偿没,是不是和他说的一样什么都没有赔,如果有赔偿,怎样去争取赔偿?

1,我想说的是你的合同如果是跟你所租的当事人所签订的,那么合同是有效,这是毫无疑问的
2,签了新合同,那就意味着原来的合同失效了,因为原单位把产权交给了地产开发商,也就是说如果按着老合同来,根据合同法里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在你租赁期间,房子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不可以把你赶走,否则就是违约!
3,对于拆迁赔偿的问题,你在没有签新合同之前只有根据老合同跟原房屋所有人协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你的门面装修可以按照一定的折旧在租赁期到达时由原房屋所有人购买。
因此,我的建议是,新合同绝对的不要签,一签你的利益就完全没有了保障。因为你的权利是都聚集在了老合同里。其次,积极的去联系原来的房主,共同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建议尽快走法律程序,一来可以保障你现在房子稳定,二来你是权益受害方,可以保障你的权益在最后的审判中得到维护。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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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5
您的那份合同必须是同产权人签订的,否则将给您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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