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月发票红字冲销步骤

跨月发票红字冲销步骤

选择是购方还是销方,一般情况下如果购方已经进行了抵扣则由购方开红票,未抵扣由销方开红票,发票未抵扣所以选择销方,录入发票信息查找到发票,并有信息提示是否可冲红。系统会自动引入发票信息,需核对发票金额税额等与原发票是否一致。如果没有引入信息,可能是第一步发票信息未同步。也可手工录入信息,一定确保信息金额一致。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审核通过"可进行下一步。如果未通过需要仔细检查发票是否重复申请冲销,信息是否正确,对方是否已抵扣等。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下载"界面将第3步生成的红字信息文件下载保存到电脑上,准备开具红字发票。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票填开"中,上方导航栏"负数"--"导入开具",将第4步导出的信息文件选中导入,导入后将票面不完整的信息(比如地址电话等)补充完整,打印发票。如果是普票需要红冲则比较简单了,直接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普票填开"中,上方导航栏"负数"--"手工开具",录入原发票信息,然后开具红票即可。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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