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劳动合同转正但公司没把劳动合同还给我,我现想辞职,请问如没劳动合同在手的情况辞职会触犯法律?

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转正两个月,但公司一直没有把劳动合同还给我,但是我现在想辞职了,请问如果在没有劳动合同在手的情况下,辞职会不会触犯什么法律问题或要赔钱?

没有劳动合同文本在手是用人单位违法,辞职不触犯法律。

一、关于劳动合同文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八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双方各持一份。用人单位不把应由劳动者持有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

二、关于辞职
辞职是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的方式之一,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属于双方权力自治。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还可以采用另外两种形式解除合同: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无需任何理由,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30天未满,劳动者不得擅自离职,但用人单位可以办理手续提前解除合同。
2、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仅应当结清工资,而且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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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29
只是违反劳动法。按规定提前一个辞职,如提早应赔一个月内工资。追问

请问为什么会违反劳动法?

追答

如果即时走违反劳动法

提前一个月不违反

追问

我是准本提前一个月说的,但是我比较纠结的是,没有拿到自己的那一份劳动合同,会不会被公司篡改或作为借口不让我走?

追答

一般不会

不要多虑

毕竟公司没个人方便开溜

没问题麻烦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9-29
因为不知道你的情况属于哪种,下面就几种情况分析:
第一种:未参加公费培训及签订服务期的,正常辞职不会涉及到法律风险。
提前30天提交填写好的《辞职申请单》,用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一种即可。
1、以书面形式交给公司(提交前拍好照片);
2、以快递形式寄出,收件人写公司人力资源部(快递单上注明是《辞职申请单》,并保存好快递单)。
30日后不管公司批准不批准均可离职。

第二种:有参加公费培训及约定了服务期的,可正常辞职,但是要返还公司培训费用(已提供服务的时间不算)
辞职流程同第一种。

希望对你有用。

如果遇到龌龊公司,不承认你是其员工的,要想办法搜集资料,如实际出勤记录、工资条、工牌等。追问

我一直在纠结没有拿到自己的那一份劳动合同,会不会被公司篡改或作为借口不让我走?

追答

只要你一口咬定公司没发还劳动合同就好了。

第3个回答  2016-09-29
如果你本身不存在什么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签订服务协议,一般的员工辞职是不会被追究责任或者赔钱的。如果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用比如工资卡、社保之类的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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