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只需提前三十日向单位递交辞职信,并做好工作交接,到期后便可离职,单位应当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出具离职证明、清算你与单位的债权债务、停缴社保、结清工资等。
2、没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从入职第二个月支付双倍工资给你。
3、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和单位都是劳动合同适格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劳动者按法律规定辞职的,不需单位批准,劳动者所递交的辞职信,是履行法定程序通知单位,而不是向单位申请,只要你有递交书面辞职信的事实,就具有法律效力,无论单位有没有“批准”,也无论单位领导是否同意你的辞职,都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第二款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追问请问我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提前一个星期提辞职不给批准合理吗?
追答你不识字吗?我上面说得这么清楚详细,你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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