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再就业可否享受工伤赔偿?

我哥哥今年60周岁。原先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因为单位破产提前退休后,三年前又在一家民营企业上班。近日,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我可否向他现在的单位提出工伤赔偿?

  企业退休人员再就业,遭受只有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退休人员不具备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聘用的 ,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属于劳务关系,遭受职业伤害的,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找部、人事部。科技部、 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规定,75岁的退休人员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工厂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不合法。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也由所在单位负责。(当然你得确定他和公司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并且养伤期间公司是不能解雇他的,否则将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以后取钉费用属于康复治疗费里的后续费用,仍由公司支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01
不确定,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各地方规定不一致,如北京,天津在《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1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如下情形不予以受理:……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但是上海不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62条规定退休人员工伤,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就是说:到了法定年龄,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工作中受到伤害,按人身伤害赔偿的途径解决。
当然如果是在上海的话,就可以按工伤了。
详细的还是要本地咨询。
第3个回答  2010-08-18
不能,已修改工伤认定标准,必须是工作时间,工作原因,工作区域才可认定为工伤。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