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账务处理

上月一家企业要我们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到了本月给我们说他们现在还不是一般纳税人,这个发票不能用,要开普通发票,我现在已经开了红字发票,再开一张蓝字的普通发票,但我这个月的帐怎么做啊?假如:上个月做的帐是:借:应收账款 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64.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435.9
这个月的帐怎么做啊?是不是先红字冲一遍,再记一笔同样的?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8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1收回原来的发票
2写一份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  去你方税务局申请红字发票  等税务通知单下来 开具红字发票  然后在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三十四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对于仅是发票票面错误,而不是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在上级局未有明确前,暂比照销货退回开红字发票的规定来处理。

扩展资料: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

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对于销货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销货方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一对应。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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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借:应收账款 3000(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64.1(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435.9(红字)

在做正确的蓝字发票

借:应收账款 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64.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435.9
一红一蓝对冲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9-24
红字进项发票涉及的进项税应该计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科目。
如果该涉及红字税金已在7月份的增值税申报时在申报表上已转出,只是账面未处理,可以按红字发票处理程序,在8月份凭证补记即可:
借:资产类科目
负数
贷:货币资金或往来帐
负数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正数
另外,涉及的网上申报的财务报表:如果涉及的该红字发票业务,7月份财务报表未修改(增值税申报表已转出),8月份申报时,财务报表根据情况相应修改即可。
第4个回答  2010-06-08
对,先红字冲一次,再记一笔同样的。
第5个回答  2019-02-16
购货方申请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在报税时在纳税申报表表二--进项税额转出--红字发票通知单栏次录入,账务相应的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你上月报税时已经做了进项税额转出(多交10万就是),这月只做帐务处理就行了。
借:库存商品
负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付账款
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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