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购置了一些电子设备,之前的会计在12月底的时候,在12月记账凭证中:以“一次性折旧”70422.6,把当年购置的电子设备净残值一次性折旧了,而且在今年6月的时候汇算清缴的时候,也是按照这个来登的报表,求各位老师解答,因为这个“一次性折旧”的月份里,已经计提了正确的,(按照直线法折旧的正确折旧分录,相当于提了两次折旧),因为执行的小企业准则,所以是否是以下的更正方法
(1)是直接红冲吗?
借:红冲管理费用-折旧费-70422.6
贷:红冲累计折旧 -70422.6
还是要通过“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这个科目来处理跨年的更正,还需要更正报表和汇算清缴的报表吗?
感谢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