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公司对生产线的一线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上厕所与喝水要求在离开生产线的时候拿离岗证,而且时间不能超过十分钟。请问深圳市劳动法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吗?公司这样规定是否合法?我公司在深圳布吉樟树布村布沙路,公司名:电机电业制造厂。欢迎社会媒体了解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