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能否只设置两个GP?

设立后,再逐步增加LP,届时办理变更登记?

不可以,有限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设立必须由GP和LP组成,且必须要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但不能是单一的GP或是LP。有限合伙企业由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LP)和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GP)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最多不得超过50个,其中至少应当有一个GP,如果仅剩LP的,企业应当解散。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1.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二、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是合伙企业中存在的两种合伙人形式,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
1、存在的企业性质不同。普通合伙人可以存在于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而有限合伙人只能存在于有限合伙企业中。
2、法律责任承担不同。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财产份额出质要求不同。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1-22
可以,有限合伙企业由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LP)和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GP)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最多不得超过50个,其中至少应当有一个GP,如果仅剩LP的,企业应当解散。追问

好像没理解我的问题。

追答

其他合伙人同意增加LP或GP,都要去做变更登记。

追问

我是说设立有限合伙时,能不能只有GP?

追答

不能,LP是有限合伙人,GP是一般合伙人.没有LP就不叫有限合伙企业了,有至少一名LP.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1-26
不可以,有限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设立必须由GP和LP组成,且必须要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但不能是单一的GP或是LP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