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社保缴费金额和实际综合工资之间存在差额,差额的部分怎么算?

但公司不认同这点,哪个法规里能明确的查到这一点呢。这个差额的部分应该有谁承担,公司让我拿出相应的法律条文,和公司协商,但这个缴费基数和我现在的工资存在1333的差额,来协商,公司拿出一个赔偿表,我伤情的后续费用比较大,这个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来规定这个事我被鉴定为八级工伤,我感觉这个差额应该有公司补齐,上边是按缴费基数乘以赔偿相应的月数?另外,我能否要求公司给我额外的医疗补助呢,赔偿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远远不够支付我后期的费用,如果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这个差额补齐的规定

1、工伤赔偿社保缴费金额和实际综合工资之间存在差额,差额部门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足差额的。
2、法律依据参考:《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的处理意见》第五条:“因参保单位少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导致劳动者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由参保单位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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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29
单位一年交228元本人年平均工资是2846.84差额怎么算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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