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教学目标的来源和确定教学目标的步骤

如题所述

第一节 确定学习目标
教学目标是教师专业活动的灵魂,也是每堂课的方向,是判断教学是否有效的直接依据。
我们知道,教学目标是师生通过教学活动预期达到的结果或标准,是对学习者通过教学以后将能做什么的一种明确的、具体的表述,主要描述学习者通过学习后预期产生的行为变化。教学目标对教学具有指导意义,可以指导控制教学过程。在教学过程中,师生的教与学的活动都应围绕教学目标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组织相应的自主、合作学习,达到目标。可以说,目标达成度高,课堂教学的效果就好。也就是说,准确、科学的教学目标,是实施有效课堂教学的前提和基础。
1.有效的新课程的课堂教学要在整体教学活动中统一、整合地实现教学目标。
新课程要实现学生全面、终身的发展;倡导给个性充分、自由发展创造条件;给学生主体生动、活泼的发展空间。新课程在价值观上,一切为了学生全面发展;伦理观上,高度尊重学生;行为观上,全面依靠学生。
新课程的这种价值取向决定新课程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多维的课程目标。
在这里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整体,是一个完整的人在学习活动中实现素质构建的三个侧面。
以数学学科为例。
数学课程标准在叙述数学课程目标时将这三个侧面十分恰当的渗透、融合在一起,并细化为:知识与技能、数学的思考、解决问题、情感与态度等四个方面。以下是数学课程标准中有关数学课程目标的叙述。
“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能够:
获得适应未来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重要数学知识(包括数学事实、数学活动经验)以及基本的思想方法和必要的应用技能;
初步学会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去观察、分析现实社会,去解决日常生活中和其他学科学习中的问题,增强应用数学的意识;
体会数学与自然及人类社会的密切联系,了解数学的价值,增进对数学的理解和学好数学的信心;
具有初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情感态度和一般能力方面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我们在实际教学中不能将学科课程的目标分别设计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独立的三个部分来操作。事实上,任何知识和能力的获得都必须让学生亲历一系列学习活动,去感受和理解这种知识产生与发展并从中学习学科的思考方法和用数学解决问题的策略,让他们学会学习,了解学科与生活的联系,发展智能。这些活动使学生领会知识与技能的意义,体验到积极的情感,成功的喜悦,习得正确的态度,受到价值观的教育和学会学习的重要性。同时,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目标又寓于知识的学习,寓于学生知识建构的过程。
在具体教学的设计和操作中,教师必须改变传统课程实施中那种过多关注知识与技能目标实现的行为。教师在教学的设计和操作时要同时注重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多维目标的实现。在新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对于学科教师特别要注意进一步认识学科的教育价值,将共同价值观向学科价值观转换渗透,拓展学科育人价值。许多教育专家在讨论新课程的课程目标实现的问题时,强调要关注学科更要关注人,关注人的终生发展。应该自觉强化学科课程教学的教育意识,强化学科课程教学的教育性,牢固确立学科课程具有育人功能的观念,消除目前在我国教育中一定程度存在的教书而不育人、授业而不传道的现象。
学科课程育人功能的发挥,应该牢牢建立在教师对专业知识的深刻把握之上。专业课程育人功能的发挥,是在以真理的力量征服人的过程中、基础上对人的价值引导,离开真理的力量,学科课程育人功能的发挥就失去了可依托的载体,这是学科课程发挥育人功能的重要特点所在。在学科课程发挥育人功能方面,不存在统一的模式和方法,要因教学内容而异,结合学科课程自身的特点予以精心设计。曾任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校长和美国联邦教育署长的欧内斯特•L•åšè€¶(Ernest•L.Boyer)在谈到教师教育时曾经指出:“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主修专业将要回答三个基本问题:本学科所要考察的历史和传统是什么?本学科所包含的社会和经济意义是什么?本学科所面临的伦理和道德问题是什么?……所有的学生都应该学会从历史、社会和伦理的角度看待他们的专业。”博耶的观点,对我们深入探索专业课程育人功能实现的途径和艺术,应当也是有所启迪的。
2.知识、技能目标仍是课程基本的、基础性的目标。
在新课程的课程目标中,三维目标统一于学生的整体发展和素质形成、提升。新课程并不忽视知识的目标。知识技能目标是课程目标的基础,这是因为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是简单的对立或包含关系,知识是能力发展和素质提升的基础,智力、能力与素质是在知识掌握、建构、内化、运用的过程中获得的。能力、素质均不是某种可以独立出来加以单独训练的实体,素质随着知识的积累与能力的增强潜移默化地提高。
知识目标为课程基本的、基础性的目标。但“基本”、“基础”并不等于“核心”,更不是“唯一”,知识要转化为智慧素质、道德素质、情感素养更多地还要在实践中去形成,在活动中造就。三维目标均围绕学生的发展与素质的生成而展开,服务于和服从于人的全面、充分而富有个性的发展。离开了具体而生动、鲜活的教学活动与过程,无论是知识目标,还是能力目标、情感目标都无法实现,活动与过程是三维课程目标得以实现的中介与机制。
3.灵活的、又有侧重的提出目标的要求。
对于具体的教学,具体的数学学习内容,我们不可能同时,花同样的气力落实课程目标中的几个个方面。我们要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进行具体的分析。
有的教学内容易于通过“亲历过程”获得方法的启示,我们就可以突出“过程与方法”的重点。例如在小学数学第一学段统计内容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学生的生活经验,设计生动有趣、直观形象的教学活动,让学生亲历统计的全过程,在具体的操作活动中进行独立的思考,鼓励学生与同伴进行交流;教师提供适当的指导和鼓励,善于选择有价值的问题,让学生展开讨论,寻找问题的答案。
有的教学内容或教学环节具有强烈的情感态度倾向,蕴含丰富的思想道德因素,就应当着重进行“情感与态度”的教育。当然对于一些“中性”的学习材料也不用硬性附加思想标签。
总之,应当在全面达成目标的策略思想的指导下,有侧重,有计划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落实课程目标。当然,多维目标落实时不可能是共时的。一般说,“知识与技能”目标往往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达成;科学的方法和问题解决的目标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习得;而“情感与态度”更需要长时间的熏染、积淀和潜移默化的过程才能达到。
4.注重内隐和生成性目标在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
传统课程认为,课程是知识的载体,是经过精心选择的学科知识,课程就是教材;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教师是中心,学生是知识的接收者。传统的教学过于强调预设和封闭,从而使教学变得机械、单调、沉闷和程式化,缺乏生气和乐趣,缺乏对智慧的挑战和好奇心的刺激,压抑了学生的个性发展,抹杀了学生的创造才能。
“动态生成”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之一,它要求从生命的高度,用动态生成的观点看待课堂教学。正如叶澜教授在《让课堂焕发出生命活力》中说的:“课堂教学应被看作师生人生中的一段重要的生命经历,是他们生命中的有意义的构成部分。对于学生而言,课堂教学是其学校生命的最基本的构成部分,它的质量,直接影响学生当前及以后的多方面发展和成长。”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不是机械的执行预设方案,而是注重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在课堂上的能动性、创造性和差异性,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在课堂特定的生态环境中,根据师生、生生互动的情况,顺着学生的思路,因势利导地组织适合学生参与的、自主创新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产生自己的学习经验,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
新课程认为,学习是一个积极主动建构过程,学生不是被动的接收外在信息,而是依据先前的认知结构主动地和有选择的直觉外在信息,建构其意义。课本知识并不是对现实的准确表征,它只是一种解释,一种较为可靠的假设,学生对这些知识的学习是在理解基础上对这些假设做出自己的理解和调整的过程。因此知识可以看作个人经验的合理化,而不是说明世界的真理。教师也应当把自己独特的理解、独特的感悟、个人的人生阅历和体验融汇到我们的课程中去。由此,新课程认为课程也是师生主体建构的产物。它应当依据师生所在地区的社会生活实际、自然资源实际、学生生活经验实际而决定,是开放的、动态生成的。
长期以来,追求学习目标应具有外显性、可测度性的“行为目标取向”曾成为一种时尚。“行为目标”虽然具有可操作性与明确性等优点,但他并不完全符合学生学习发展的实际。当我们更加注意受教育者个性全面发展和终身可持续发展时,将教学目标仅仅定格在一些外显的行为上时,就会发现忽视了那些更为重要的关系到学生人格层面,影响到学生一生的德因素。在教学活动中,学生的情感体验与态度倾向,思维方式与想象活动,感悟与自我意识发展,领略到难以言传的“缄默知识”,是不能归结为一种完全可以看到的、可测定的“行为”。而这一切是我们价值目标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在各学科课程标准中,把课程和教学目标分为两类陈述:一类主要是“知识与技能”领域的终结性目标,一类是“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等领域的体验性或表现性目标。
在具体的课程实施中我们应当看到,课程与教学目标虽然有“规范”和“统一”的一面,但他同时具有“生成”和“灵动”的一面。由于教学内容的丰富性,学生凭借自身的经验与体验对所学课程的解读而产生多义性,教学活动中师生、生生对话碰撞产生出“意义”的新意性。在新课程的课堂里,随着教学活动的展开学生获得“解放”而更加自由,随着他们生命活力和创造潜能的激发,一些新的目标就会引发和生成出来。而这种非预期目标的产生,应当说更有意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5-05
当我们在设计教案和学案时,是否深入地思考过这样的问题:教学目标来源于什么?学习目标与教学目标有何关系?应该怎样准确地描述?我们设计的学案设计能否让学生清晰地知晓一节课的学习目标?于是,我们展开了《课程标准》与文本之间关系的学习与研究。
一、教学目标和学习目标的关系。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的主体在具体教学活动中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标准。教学目标中包含着学生的学习目标,而学生的学习目标也应该是教学目标的一部分,二者都是为了学生的学习而设立的。但是,教学目标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的,而学习目标是学生通过学习最终实现的。教师在备课时,应该设定教学目标,并以此来调控自己的教学过程,同时制定学生的学习目标,让学生能够胸中有数,并在教师的指导下不断学习,直至最终实现学习目标。其实,“教学目标”本身就包含了“教的目标”和“学的目标”,“教的目标”关注的是“输入”,“学的目标”关注的是“输出”,在具体的教学实施过程中,无论我们关注的是“教的目标”,还是“学的目标”,都是对同一过程基于两个角度的描述,都是对目标达成的一种预设和期望,二者应该是等值的,有着内在的一致性。“教学目标”是由教学参考书的编写者或者执教者制定,面向的是教师和执教者本人,是为教师的教学行为服务,主要是指导教师的教学过程。“学习目标”体现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出发点是为学生学习指明方向。“学习目标”是根据学情制定的,面向的是全班不同层次的学生。“学习目标”的确定可指导学生的学习过程,科学地评价学习效果,从而

让学生的学习过程更加科学高效。
二、制定教学(学习)目标需要注意的问题:在实际的授课过程中,不管是教学目标还是学习目标在制定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三维目标”的整体化:在三维度目标中,“知识和能力”是基础,是课堂教学的核心,它通过“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实现过程而最终实现;“过程与方法”是课堂教学的操作系统,它渗透在知识与能力目标的实现中而实现,没有“过程和方法”目标,所倡导的“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难以落实;“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课堂教学的动力系统,它伴随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目标的实现而实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依附于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之中的,是在探索知识的过程中得以形成和发展的)。由此可见:三个维度目标虽各具内涵,但又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用“渡河”来说明三维目标间的关系:我们到河的彼岸去,河的彼岸就是知识与能力目标,要达成这个目标(到达彼岸),就必须选择过河的方法,方法的选择和到彼岸去的路程就是过程与方法,如何更快地达成目标(到达彼岸),要借助一定的动力系统,这动力系统就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可见,“三维目标不是三个板块,而是一个整体。它们之间相互渗透,融为一体”。事实也是如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是始终存在的,学生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总是有一个态度、情感倾向,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我们教师如何将消极变成积极,让学生热爱学习,甚至有可能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成为自己职业的习惯化。因此,三维目标有机地整合课堂教学,是

以“知识与能力”为主线,渗透情感、态度价值观,并充分地体现在过程和方法中。
2.目标要具有可检测性、可操作性:按照四要素“行为主体(学生)--行为条件--行为动词--行为程度”的要求,对每节课学习目标的准确表述,即用什么具体方式来学,学什么内容,学到什么程度。可以充分发挥学习目标在教学活动中的指向、评估和激励作用。
(1)行为主体。根据新课程的有关理念,在编写学习目标时,无论是一般的行为目标或是具体的行为目标,在描写时都应写成学生的学习行为而不是教师的教学行为,一般不用来描述教师的教学程序或活动的安排,如“使学生……”“让学生……”“提高学生……”及“培养学生……”等描述,而用“能认出……”“能解释……”“能设计……”“能写出……”“对……作出评价”或“根据……对……进行分析”等描述,要清楚地表明达成目标的行为主体是学生。
(2)行为动词。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学具体目标应采用可观察、可操作、可检验的行为动词来描述。而传统应用的“了解”“掌握”“知道”“熟悉”等几个笼统、含糊的,难以观察到的,仅表示内部心理过程的动词,往往难以测量,无法检验。下面列出了一些常用的认识性目标动词、技能性目标动词及体验性目标动词,可作为教师备课时的参考。Ⅰ、了解水平:描述,简述,识别,列出,(举例)说出等;Ⅱ、理解水平:(举例)说明,解释,阐明,描绘,区分,归纳,概述等;Ⅲ、应用水平:分析,推导,设计,评价,撰写,解决,验证,证明等。

(3)行为条件。需要表明学生在什么情况下或什么范围内完成指定的学习活动,如“用所给的材料探究……”“通过合作学习小组的讨论,制定……”“通过自行设计小实验,体验……”等。
(4)行为程度。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表现水准,用以测量学生学习的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如“能准确无误地说出……”“详细地写出……”“客观正确地评价……”等表述中的状语部分,便是限定了目标水平的表现程度,以便检测。例如,“通过观察和分析具体的实例,学生能准确地解释细胞分化的特点及实质。”其中,行为主体是“学生”,行为是“解释细胞分化的特点及实质”,条件是“通过观察和分析具体的实例”,标准是“准确地”。
3.目标的密度要适中,重点要突出:授课过程中,受到学生的前知、课程内容、课堂时间的限制,每一节课的设计时不能对所有的内容面面俱到,所以在教学设计中,我们要突出教学内容的重点,那目标的设定就十分关键。内容要围绕目标来进行,所以对于每一节课我们要精心设计目标,尽可能让目标简洁,清晰。课时目标不能太多,容易使学习内容琐碎,会使教学简单化;目标也不能太少,其具体性、操作性、实效性无从谈起。当然受学科、教学内容制约,一课时的目标一般是不能机械规定几条(以一个“动词+知识”为1条)的,课时目标则在2-3条为好。 在制定学习目标时,除了考虑以上几方面外,还要全面分析学情,由于学生的学习情况存在差异,所以每位教师要了解已有的知识、能力等的储备情况,制定的学习目标必须符合的认知规律。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