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单位是做工资的,现在离职。现在原单位与我有劳动纠纷,证据有在原单位上网记录,所做的工资表。每月工资表要有人事部长审核、签字后,才能发工资。这样原单位是否有权以“严重违规”追究我的责任。我离职还不到1年当初是他们口头让我走人,现在我要告他们。这个样他们是否有权追究我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