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去年三月成立,当月没有计提工资,四月发放三月工资时,会计分录做的是借:应付工资,贷:现金。月底结转,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工资。之后一直是这么做的,应付工资余额一直是0。现在突然才知道是不对的。那么如果我从这个月开始想改正过来,计提本月工资,这个月的会计分录要怎么做?既要发上月工资又要计提本月工资?之前做错的那些怎么办?要调账吗?已经跨年了,有影响吗?怎么调呢?不知道我这么说大家理解吗?新手求解!
补充:小公司,只发老板和财务工资,工资也不涉及个税。4月份没有申报3月份的个税,因为3月份没有发放工资,5月份申报4月个税的时候,报的是实发的3月份的工资,这个对吗?调整之后,对这个有影响吗?
非常感谢!如果想要调整过来的话应该怎么做呢?现在人员构成简单,没什么问题,怕以后人多了,又涉及到个税和社保之类的,到时候再想调整,会很麻烦,做的不正规总不太放心,想趁现在没什么影响的时候改过来。
追答可以直接在当月计提,不用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因为金额较小,对以前年度损益的影响可以忽略。
计提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