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之前当月工资一直没有计提,现在想改过来,要怎么做?

公司去年三月成立,当月没有计提工资,四月发放三月工资时,会计分录做的是借:应付工资,贷:现金。月底结转,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工资。之后一直是这么做的,应付工资余额一直是0。现在突然才知道是不对的。那么如果我从这个月开始想改正过来,计提本月工资,这个月的会计分录要怎么做?既要发上月工资又要计提本月工资?之前做错的那些怎么办?要调账吗?已经跨年了,有影响吗?怎么调呢?不知道我这么说大家理解吗?新手求解!
补充:小公司,只发老板和财务工资,工资也不涉及个税。4月份没有申报3月份的个税,因为3月份没有发放工资,5月份申报4月个税的时候,报的是实发的3月份的工资,这个对吗?调整之后,对这个有影响吗?

如果涉及金额不大,又没有成本核算的压力(匹配与可比),可以不计提了,延续目前的记账方式。你这种做法等于是混动记账,即一个月压一个月的。在每个会计期间发生的金额近似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这种方法,这样记入当期损益的成本费用基本保持同一水平,对所得税的影响可以忽略。如果改变记账方法倒是影响了当期损益。

会计上追溯调整只有相对重要的事项才有必要,一般重要事项是指对资产影响较大或金额占资产总额10%以上内容。

5月份申报4月个税的时候,报的是实发的3月份的工资,这个对吗?
对于纳税申报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因为你不缴纳个税。至于报的是4月的还是3月的,只要沿用会计记账原则(方法)就没有问题。追问

非常感谢!如果想要调整过来的话应该怎么做呢?现在人员构成简单,没什么问题,怕以后人多了,又涉及到个税和社保之类的,到时候再想调整,会很麻烦,做的不正规总不太放心,想趁现在没什么影响的时候改过来。

追答

可以直接在当月计提,不用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因为金额较小,对以前年度损益的影响可以忽略。
计提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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