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提前30天辞职,老板不让走怎么办,求助

在公司一年多了,以前老板要求签合同,因为发生了一些事情,我就没签。
没签劳动合同,提前30天辞职,老板不让走怎么办,说要3个月才放人!
他这是违法了吗?

下面是老板的原话:
小王:

你这个时候辞职,将我,将公司都推到一个很难的境地,公司的情况你非常清楚。

工作遇到问题在所难免,公司也没追究你什么。我个人,或者公司对你,我想是应该过得去的,从哪个角度讲,都不应该吧。

公司已经准备在人才网招聘,也希望你于情于理给公司和我一段时间,辞职最少提前三个月。希望你不要与我,公司为难。

开年很忙,公司面临新的机遇,非常需要人手,希望你能“于情于理”处理好这个问题,而不是落井下石,火上浇油。对公司有建议,意见可以提。

你先想想,现在还没空处理你这个事情。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这样的案件关键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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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没签劳动合同,提前30天辞职,老板不让走的,30天到期后双方劳动关系即行解除,可以在办理好交接后直接走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职是职工的法定权利,无需单位批准或同意,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有效服务期的,职工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过了试用期提前30天提交辞职书,到期后双方劳动关系即可解除,职工就可以离开单位而无需单位或老板同意的。
第2个回答  2012-01-30
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过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你可以提出离职,要求结清全部工资。
急辞工扣钱是不合法的。追问

我这样走的话那肯定是不会给我结算工资的,就是知不知道现在劳动局给力不给力!

第3个回答  2012-01-30
从法律角度讲的话,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你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的。(劳动合同法第82条)。另外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参加保险的话,你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马上解除合同的,并要求支付补偿金的。
只是老板这样说了,似乎有点难为情的,至于如何处理,就看你自已的了。追问

我前年12月份中旬进的公司,去年4月份给我买了保险,去年12月份又给我停了保险,今年1月份换了个公司给我买的,换的这家公司是同一个总经理,但是法人代表不同!投资人都是一样的。其实就是相当于两家公司都是同一个人开的,而另外一家公司即将解散!

追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4个回答  2012-01-30
没签劳动合同的话,你打个书面报告后随时可以离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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