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精神作为教师专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几十年随着教师专业化运动的开展而逐步形成的。在已有的研究文献中,“专业精神”概念的英文翻译有professionalism、professional spirit、dedication、sentiment、morale等词。其中,Professionalism指从事专门职业者的职业特性、职业作风、地位或方法,含有专业和专业精神的意义。而professional spirit一般是中国学者采用的方式。Dedication意指奉献性的活动,抱有强烈的热爱去从事某项活动,把其作为终身职业长时间从事一项专门工作,有顺利成功的涵义。Sentiment意为以某种思想和社会价值观念为中心的高级情感,它是由情绪、情感和思想观念等复杂心理成分综合形成的。Morale —词含有“士气”之意,指高昂而和谐的工作精神,也含有一种道德、道义的意义。综合上述几种,笔者更倾向于采用professional spirit这一译法。
从全球范围来看,随着教师专业地位的逐步确立,有关教师质量和素质的文件进一步颁布和落实;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随着《教师法》中对教师职业的专门性和教师地位专业化的规定,科教兴国政策的不断推进,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日益深入,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的逐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隆重出台,教师专业化迅速被推到了教师教育改革的风口浪尖,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迫在眉睫。作为教师专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专业精神”顺势成为学术界普遍关注的焦点。然而,究竟何谓“教师专业精神?”或者说教师专业精神的内涵是什么?继之,其研究对象到底是什么?迄今为止,学术界虽然比较重视“教师专业精神”概念的界定,但由于它是一个内隐性强和个体差异性大的概念,有关它的界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看,在过去几十年的研究中,关于这一问题,研究者形成了以下几种不同的认识和主张。
“师德(教师职业道德)说”。早期的研究,一般主张“师德(教师职业道德)说”,认为教师专业精神就是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备的道德品质。国外的很多学者大都持这一观点,并且将关注的焦点集中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规范建设、教师职业道德的结构方面。但必须指出的是,国外的“师德说”是基于将教师看作是“道德主体”(moral subject)与道德教育主体的认识上,①认为教师专业精神就是社会所期望的道德规则或原则。在我国,如台湾学者饶见维认为,教师专业精神是指教师对教育工作产生认同和承诺之后,在工作中表现出认真敬业、主动负责、热诚服务、精进研究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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