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6个个多月没签劳动合同 最近又扣我500我保底1300 平均每月可是有2000多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我现在还在那上班那,要扣我钱,我不想干了。我怎么可以主张我的权利。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双倍工资5个多月的工资、补交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
5、先到劳动局投诉,还可以到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很简单很快捷!免费的。
6、建议先不要急于辞职,慢慢搜集有利的书面材料,就是能够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一切材料,然后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追问

那我要仲裁公司不辞职可以仲裁吗?

追答

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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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6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追问

谢谢 不过那公司发钱都是打卡的呀
没有条呀
工资卡是自己办的每月打卡可是查不到谁给我打的钱
不过罚我钱的时候他们在公司邮箱上发的邮件
500呀
我上的客服工作的上24小时休48小时一个月240小时有超时吗

第2个回答  2011-10-26
没签合同?不会吧,什么公司?追问

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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