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转所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是否也像申请执业证时那么麻烦?要提供一大堆的什么证明啊,劳动手册啊?买社保证明啊等等?

(请详列资料明细)

律师转所需要提交的资料:

1、《律师执业变更(市内转所用)申请表》(原件4份,正方面打印);

2、与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转入分所的聘用律师需经总所核准,并在其聘用合同上加具意见和印章或总所同意聘用的证明原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社保清单需社保局盖章,要求自实习期打至转入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退休人员和军队转业自主择业人员可以不提交此项材料,但应当提交退休证复印件或军官转业证书(复印件2份);

4、律师执业证书(原件),近期大一寸正面非制服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扩展资料: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市内转所: 

1、在转出所执业已满六个月的; 

2、设立新所的; 

3、原律师事务所解散或被注销的; 

4、其他确需转所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律师网:律师市内转所业务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3

1、律师转所申请书和变更执业机构登记表1份;

2、原执业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指南第五条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规定情形的证明;

3、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4、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聘用合同原件);

5、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

6、原事务所律师执业证(收回注销);

7、近期2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一张(无白色边框)。

扩展资料

1、申请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二)申请人所在的或拟调入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

(三)申请人简历、居民身份证;

(四)申请人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五)考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授予律师资格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二)被开除公职或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伪造证明材料申请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

(五)其他不适宜从事律师职业的。

参考资料来源:毕节市司法局官网:律师执业机构变更办事指南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6

办理程序:

青岛市司法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根据下列的情况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其申请。

办理需提交材料目录:

一、律师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转所

1、《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原件;

2、原执业机构出具的业务、案卷、财物交接和债权债务清结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与新执业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二寸、蓝色、正面、免冠、穿律师袍照片一张

二、在省内其他市地转入本市律师所执业的

1、《律师执业申请表》原件;

2、《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原件;

3、非本市户籍的,提交一年期以上暂住证复印件;

4、人事档案转入本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与新执业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律师执业证上缴山东省司法厅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近期二寸、蓝色、正面、免冠、穿律师袍照片一张

要提供的资料中并未涉及到你所说的那些劳动手册以及社保证明等

扩展资料

办事依据:

1、《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

2、《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证管理规定》

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管理工作和律师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办理条件:

1、在律师事务所执业满一年;

2、聘用合同期满的;

3、成立新的律师事务所的;

4、原律师事务所解散或被注销的(不受一年限制);

5、其他确需转所的情况。

参考资料:青岛市司法局-申请律师转所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2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司法局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四)北京市律师协会提供的申请人入会审核材料。  

律师跨设区的市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提供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权限的存档服务机构的存档证明,并调转律师执业档案。  

扩展资料:  

以下情形不能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一)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或者受到投诉正在调查处理的;  

(二)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的,未完成清算、办理注销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合伙人;  

(四)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5

1、律师转所执业登记表1份(转入市直所的,区县意见栏不用填写); 

原件一份;本人签名。

(1)用A4规格纸张。

(2)身份证应双面同向复印于同一页纸张上。

(3)复印件要求页面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或手印。

(4)公章为鲜章,盖印清晰。

2、原执业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指南第五条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规定情形的证明;

3、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4、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聘用合同原件) 

5、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

6、原事务所律师执业证(收回注销) 

7、近期2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一张(无白色边框)。 

8、另外加原所在所和转入所执业证副本复印件。

扩展资料:

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或者受到投诉正在调查处理的,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的,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贵州政府服务网: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事项的初审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省司法子行政网: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