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1-03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工资剩余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工资最低标准支付。
第2个回答 2012-01-03
他就是想逼你走,不要理他,等他辞退你再说
到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第3个回答 2012-01-03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即使是员工在工作造成的损失,公司要求员工赔偿也最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不能放大。
第4个回答 2012-01-03
员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对于损失多少,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不能说是多少就是多少。如果损失了500元,就只能让员工赔偿500元,不能多要求。
第5个回答 2012-01-03
没有这样的规定。公司是在讹诈,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其对你经济责任侵权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