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失误公司有权让员工赔偿全额经济损失么?

是这样的,我在试用期内因为四月份漏收一个款项1250元,是货到付款的,那时刚来公司没多久,不明白货到付款是要先现金就把货就发出去了,直到九月份财务才告诉我这个款没收回来。客户以时间太久为由抵赖不付这笔款。现在财务要求我把这一千多块钱全额赔给公司,从我工资里面扣,这合理吗?

试用期员工企业应该给你做必要的培训,即使你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也要分清出责任,不可能都让你一个人承担损失,同时处罚要有法律或制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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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3
如果你没有重大过错,可以不承担责任
第2个回答  2019-06-14
造成损失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此时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主要以民法通则等作为法律依据,以实际损失为主要参照标准。

一般赔偿以下费用: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导致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按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对员工在职期间因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如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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