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劳动局开吗

如题所述

劳动局不能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正常情况下,当我们选择了离职,原来的工作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为我们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有权要求单位补开,如果单位不开具,可以选择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寻求法律的帮助

劳动局能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答案是否定的。正常情况下,当我们选择了离职,原来的工作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为我们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有权要求单位补开,如果单位不开具,可以选择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寻求法律的帮助,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并给您提供一份证明范本。
一、劳动局能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由企业负责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都有标准格式,载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内容,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制作,用人单位领用。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 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 条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局能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答案是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在用人单位开具的,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开具或补开、重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是我们的合法权益,并且不需要我们自行去劳动局备案处理,如果您需要这方面的法律援助,可以找的律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