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而且还可以要求补缴以前的社保。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有:(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另外,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以理解为用人单位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