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足额缴社保我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么

如题所述

公司不足额缴社保我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及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及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发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保的:1、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未缴或少缴社保费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改正,并为自己补缴少缴或漏缴的社保费。一般补交未缴纳的社保没有时效限制,如果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未缴纳的社会保险。2、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而造成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关社保待遇的,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如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不能足额享受)。3、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依据相关法规随时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自己的工作年限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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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7
不可以。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列举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中,包括“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但并不包括“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情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与“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具有同等性,您以公司未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其解除行为不具有合法性与正当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13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但并不包括“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情形。我觉得这句话有矛盾,不足额缴纳社保就是没有依法缴纳,法律本身就是要求足额缴纳。
第3个回答  2018-01-27
不可以。但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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