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对企业成本的影响

应交增值税T1=(X-Y1)*17%
购进价Y提高后,售价X不变,
应交增值税T2=(X-Y2)*17%
因为Y2>Y1,所以应交增值税T2<T1,企业的税负成本降低.
这个推断过程正确吗?
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购进价提高后,交给供应商的增值税Y2*17%也多了,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也多了,销项税不变的情况下,应交增值税当然会少,但前提是之前也多交了增值税给供应商啊,这样的话税负成本没变化.这个推断过程又正确吗?
以我所知,一般销售业务,会计处理和财务分析都不会把增值税考虑进成本啊,因为增值税本身就不是企业负担的,都是转嫁给最终消费者.书上的理论也是如此,但我们的财务总裁就说要考虑,叫我们回去想清楚.郁闷~~

1.工业企业——2个月业务
某制药厂(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各类应税和免税药品,2008年8月至9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8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17000元。
(2)8月份销售其他应税药品,收到含税货款23400元;销售免税药品50000元。
(3)8月份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000元,用于生产应税与免税药品,但无法划分耗料情况。支付运费1200元(有运输发票),其中建设基金100元,装卸费200元,运费900元。
(4)9月份销售免税药品一批,取得价款150000元(不含税),动用外购原料成本28000元,其中含购货运费930元(有运输发票),另支付运输公司运输免费药品的运费700元(有运输发票)。
(5)9月份销售应税药品取得不含税300000元。
(6)9月份外购应税产品包装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5000元,支付产品说明书加工费2000元,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340元。
【要求】计算该药厂8月和9月增值税税额。

【参考答案】

8月份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 =117000÷1.17×17% +23400÷1.17×17% =20400(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68000+(900+100)×7%]×50000÷(120000+50000)=20020.59(元)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68000+(900+100)×7%-20020.59 = 48049.41(元)
应纳增值税 = 20400-48049.41 = -27649.41(元)
8月未抵扣完的增值税额为27649.41元,留待9月份继续抵扣。
9月份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300000×17%=51000(元)
进项税额=5000+340-(28000-930)×17%-930÷(1-7%)×7%=668.1(元)
9月应纳增值税=51000-668.1-27649.41=22682.49(元)

2. 甲卷烟厂(位于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
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52000元,支付运费2000元,装卸费500元,并取得了符合规定的运费发票;将购买的烟叶直接运往乙企业(位于县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6000元,乙企业代扣代缴了消费税;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的20%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5000元;80%用于生产A牌卷烟,本月销售卷烟17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48500元;企业职工浴池领用本月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时取得普通发票的劳保用品,成本8600元,领用上月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合法的运输发票的煤炭,成本34290元(包括买价31000元,运输成本1790元,装卸费1500元)。(A牌卷烟的不含增值税调拨价为82元/条,本月取得的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要求】 请计算甲卷烟厂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1+10%)=52000×1.1=57200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20%=57200×20%=11440
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13%=(57200+11440)×13%=8923.2
运费进项税额=2000×7%=140
购买烟叶合计可抵扣进项税额=9063.2元
加工费进项税额=6000×17%=1020
甲卷烟厂的销项税额=(348500+85000)×17%=73695(元)
进项税额转出=31000×13%+1790/(1-7%)×7%=4164.73(元)
应纳增值税=73695-(9063.20+1020-4164.73)=67776.53(元)

3. 甲为生产企业,乙为运输企业,丙为商业零售企业。甲和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的税率为17%。2009年3月三家企业分别发生以下业务:
(1)甲企业售给丙企业一批货物,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30万元,税金5.1万元。丙企业当月付款60%、其余下月付清,本月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乙企业收取运输费用0.5万元,按合同规定,该款项应由丙企业承担,但是由甲企业代垫运费,甲将台头为丙企业的运输发票转交给丙企业,丙企业已将运费付给了甲企业;
(2)甲企业当月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由乙企业负责运输,已支付货款和运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销售额20万元,税金3.4万元,货已入库。取得乙企业的运输发票上注明运输费0.7万元,装卸费0.08万元,保险费0.02万元;
(3)甲企业从丙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5万元,税金0.85万元,国庆节前将外购价值4万元的货物发给职工使用;
(4)因质量问题,丙企业退回上月从甲企业的进货50件,每件不含税价0.08万元(已抵扣过进项税),丙取得的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退货手续符合规定;
(5)本月10日甲企业又以销售折扣方式卖给丙一批货物,开具防伪税控系统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8万元,合同约定的折扣规定是5/10、2/20、N/30。丙企业提货后于本月18日就全部付清了货款,并将专用发票到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的运费为0.3万元,尚未取得运输发票;
(6)丙企业本月零售货物,取得零售收入35.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
(1)甲企业应纳增值税;
(2)乙企业应纳营业税(税率3%);
(3)丙企业应纳增值税。

【参考答案】

(1)甲企业应纳增值税为:
当期销项税=5.1+18×17%-50×0.08×17%=8.16-0.68=7.48 (万元)
当期进项税=3.4+0.7×7%+0.85-4×17%=3.62 (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7.48-3.62=3.86(万元)
(2)乙企业应纳营业税为:(0.5+0.7+0.08+0.02+0.3)×3%=0.05 (万元)
(3)丙企业应纳增值税为:
当期销项税=0.85+35.1÷(1+17%)×17%=5.95 (万元)
当期进项税=5.1+18×17%-50×0.08×17%+0.5×7%=7.52 (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5.95-7.52=-1.57(万元)

4. 某百货商场(一般纳税人)下设批发部、零售部和宾馆,该商场能正确核算各自的收入。200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l)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日用品,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5800元;
(2)商场本月从某食品厂(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食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8000元,货款已经支付;
(3)从某汽车制造厂购进一辆自用的载货汽车及配套的备用件,分别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的汽车价款210000元,增值税35700元,备用件价款3100元,增值税527元,货款及增值税款已经支付,汽车已办理登记注册,并交付使用;
(4)从国外进口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840000元,关税税率为25%,款项已经支付(已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化妆品已验收入库;
(5)商场本月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款为215320元,支付运费9600元(运费发票符合抵扣规定),购进商品货款均已支付并已验收入库;
(6)该商场批发部本月批发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0元,其中包括销售化妆品不含税收入94000元,按合同约定销售商品应由商场承担的运费支出9690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货款已经收到,运费已经支付;
(7)该商场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取得收入1053000元(其中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67860元,销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65520元);
(8)上月售出的空调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退回1台,收回原来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6669元,该商场把空调返给厂家,并取得了厂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800;
(9)该商场所属的宾馆取得客房收入72020元,餐饮收入32000元,歌厅收入13250元;本月宾馆领用商场上月购进的床上用品价值30000元,宾馆餐饮部领用餐具价值12000元(不考虑所负担运输成本)。
【要求】(1)计算该商场当期销项税额。
(2)计算该商场当期进项税额。
(3)计算该商场当期应纳增值税。

【参考答案】

(1)当期销项税额=[800000+(1053000-6669)÷(1+17%)] ×17%=288031(元)
(2)当期进项税额=8000 ×3%+35700+527+840000×(1+25%)÷(1-30%)×17%+215320+9600×7%+9690×7%-4800×17%=507321.3(元)
进项税额转出=(30000+12000)×17%=7140(元)
(3)应纳增值税=288031-(507321.3-7140)=-212150.3(元)

5. 某印刷厂(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为某学校印刷复习资料1000册,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印刷费为4000元。
(2)接受某出版社委托,印刷图书15000册,纸张由出版社提供,每册书不含税印刷费20元,另收运输费1000元。
(3)印刷挂历1400本,每本售价23.4元(含税价),零售50本;批发给某图书城800本,实行七折优惠,开票时将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了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并规定5天之内付款再给5%折扣,购货方如期付款;发给本企业职工300本;赠送客户200本。
(4)为免税产品印刷说明书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元。
(5)本月购进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13600元,发票已经认证。购进其他原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支付运输单位运输费用10000元,待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商品金额20000元(占支付金额的10%),经查实应由运输单位赔偿。
(6)购买一台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金34000元;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为1020元。相关发票已经通过认证。
(7)上月购进的价值30000元(不含税价)的纸张因管理不善浸水,无法使用。
(8)接受某杂志社委托,印刷有统一刊号的杂志2000册,纸张由印刷厂提供,共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0元。
(9)将以前购进的库存材料(不符合抵扣规定未抵扣)用于职工浴室,账面成本5000元。
【要求】(1)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参考答案】

(1)销项税额=4000÷(1+17%)×17%+20×15000×17%+1000÷(1+17%)×17%+23.4÷(1+17%)×(50+300+200)×17%+23.4÷(1+17%)×800×70%×17%+5000×17%+10000×13%=57650.50(元)
(2)进项税额=(34000+10000×7%)×(1-10%)+13600+34000+1020-30000×17%=74750 (元)
(3)应纳增值税额=57650.50-74750=-17099.5 (元)
(注释:①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报纸和杂志,纸张由印刷厂社提供,图书按销售货物(13%)征收增值税;纸张由出版社提供,按提供劳务征收增值税,税率为17%;②收取的运输费属价外费用,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③为免税商品印刷说明书属征税范围按17%交增值税;④购进设备和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以票扣税;⑤上月购进的纸张本月因管理不善不能使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6. 某涂料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进化工原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 000元,增值税款17 000元;化工原料已验收入库并部分地投入使用。在购货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2 400元,其中:运费1 950元,建设基金50元,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40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
(2)购进包装物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 000元,增值税款850元。月末,该批包装物尚未运达企业。
(3)销售甲种涂料2 500桶,并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销售额为150 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9 250元,并单独记账核算。
(4)没收逾期包装物押金23 400元,已入账核算。
(5)为粉刷办公科室、车间,从成品仓库领用甲种涂料20桶,已按成本价转账核算。甲种涂料的单位生产成本为40元/桶。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当月应纳的增值税额。
【参考答案】
(1)进项税额=17000+(1950+50)×7%=17140
(2)进项税额=850
(3)销项税额=150000×17%=25500
注: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4)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
(5)甲种涂料当月销售价根据(3)得出150000/2500=60元
销项税额=20×60×17%=204元
当月应纳税额=25500+3400+204-17140-850=11114(元)

7.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5000元。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51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2)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0000元、增值税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将以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60000元、增值税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成本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850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3辆,其售价高于原值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20800元。
(5)当月发生逾期押金收入12870元。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一问需要计算出合计数:
(1)业务1应纳增值税额;
(2)业务2应纳增值税额;
(3)业务3应纳增值税额;
(4)业务4应纳增值税额;
(5)业务5应纳增值税额;
(6)该企业2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参考答案】
(1)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
进项税额=120000×13%+5100+12000×7%=21540
应缴增值税=44200-21540=22660
(2)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
进项税额=(76500+22500×7%)×80%=62460
应纳增值税=85000-62460=22540
(3)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
进项税额转出= (50000-4850)×17%+4850/(1-7%)×7%=8040.55
进项税额=27200-8040.55=19159.45
应缴增值税=31977-19159.45=12817.55
(4)销售摩托车应纳增值税=20800/(1+4%)×4%×50%=400
(5)押金收入应纳增值税税额=12870/(1+17%)×17%=1870
2月份应纳增值税总额=22660+22540+12817.55+400+1870=60287.55(元)

8. 某具有出口经营权的实行“免、抵、退”税工业企业2008年留抵增值税3800元,2009年发生如下业务:

(1)1月,购买国内原材料A,入库但未付款,税控发票注明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一般贸易进口原材料一批,海关认可发票CIF价70000美元,汇率6.85 ,关税税率8%,企业缴纳了规定的关税和增值税后海关放行,缴纳增值税的海关完税凭证尚未传递回企业。当期内销现销收入销售额(不含税)150000人民币,15日发出赊销商品一批,合同规定发出之日40天付款结账,合同货物含税总金额250000元。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8270欧元,汇率9.1 ;(注:赊销商品未到合同规定期限不计算销项税额;)

(2)2月,得到上月进口货物缴款书及相关报关单经税务机关批准抵扣,将上年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的用于生产目的的农业产品发给职工,账面成本87000元。当期内销货物1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支付销售运费4000元,出口货物离岸价14076欧元,汇率9.08。

要求:计算各月应纳增值税及出口退税。(该企业出口退税率13%,征税率17%)

【参考答案】
(1)1月:

销项税计算:

①内销现销收入销项税额=150000×17% =25500(元)

②赊销商品未到合同规定期限不计算销项税额;

③外销收入人民币折合数=8270×9.1=75257(元)
外销收入免税。

进项税额计算:

①购入国内原材料A的17000元可计入进项;

②一般贸易进口原材料,海关征收关税及代征增值税额,取得海关完税凭证:
组成计税价格=70000×6.85×(1+8%)=517860(元)
增值税额=517860×17% =88036.2 (元)
该批货物因未拿到海关缴款书,不可在当期抵扣。

③外销收入按出口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可免征和抵扣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8270×9.1×(17%-13%)=3010.28(元)

④当月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
=25500-(17000-3010.28+3800)=7710.28(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7710.28元。这里计算时注意不要遗忘3800元的期初留抵税额。
增加::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75257×13%=9783.41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7710.28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9783.41
则当期应退税额为7710.28(元)
当期免抵税额=9783.41-7710.28=2073.13
(2)2月:

销项税额计算:
①内销现销收入销项税额=160000×17% =27200(元)

②赊销商品合同到规定期限,不论是否收到货款,均应计算销项税。25万元含税价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计税。
250000÷(1+17%)×17% =213675.21 ×17%=36324.79(元)

③外销收入人民币折合数=14076×9.08=127810.08元 (元)
外销收入免税。

进项税额计算:

①申报抵扣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所列进项税额88036.2(元)

②销售运费4000元部分的进项税额:
4000×7% =280(元)

③将上年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农业产品发给职工,要计算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为当期进项税额转出,注意转出时要先还原成原计税标准:
87000÷(1-13%)×13%=13000(元)

④外销收入按出口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可免征和抵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127810.08×(17%-13%)=5112.40(元)

⑤当月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27200+36324.79-(88036.2+280-5112.40-13000)=-6679.01(元)

⑥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27810.08×13%=16615.31(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6679.01元<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6615.31(元)
则当期应退税额为6679.01(元)
当期免抵税额=16615.31-6679.011=9936.30(元)

9. 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2009年1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购进原材料等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 200万元,税款204万元;另外支付进货运费金额3万元,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货款已付,货物已验收入库。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一批,该料件到岸价格120万元,海关已征进口环节关税12万元,消费税56.57万元。该企业当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700万元,款项已收。当月出口货物销售额(离岸价)180万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1:6.84),已知该企业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并且有上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3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额。

【参考答案】
进项税额=204+3×7%=204.21(万元)
免税进口料件组成价=120+12+56.57=188.57(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88.57×(17%-15%)=3.7714(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80×6.84×(17%-15%)-3.7714
=20.8526 (万元)
上期留抵税额=32(万元)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04.21-20.8526+32=215.3574(万元)
应纳税额=700×17% - 215.3574=-96.3574(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88.57×15%=28.2855(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限额=180×6.84×15%-28.2855=156.3945(万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96.3574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限额156.3945万元
所以,应退税额=96.3574(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156.3945-96.3574=60.0371(万元)

10. 某生产企业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生产企业,主要从事货物生产、出口销售和国内销售业务。该企业本期有关资料如下:
(1)报关离境出口销售货物三批,离岸价合计为100万美元。
(2)国内销售货物若干批,取得销售额(不含税)350万元人民币。
(3)购进并验收入库生产用货物若干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800万元人民币,增值税税额为136万元人民币。
(4)购进生产用货物中,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一批,实际成本50万元人民币;因火灾损失购进货物一批,实际成本20万元人民币。
该企业购进和生产的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且无免税购进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1%;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为1:6.84;该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计算该企业本期出口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参考答案】
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100×6.84×(17%-11%)=41.04(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70×17%=11.9(万元)
应纳增值税=350×17%-(136-11.9 -41.04)=-23.56(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限额=100×6.84×11%=75.24(万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23.5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75.24万元
应退税额=23.5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75.24-23.56=5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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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08
增值税就是按照本企业增值额乘以税率,虽然是价外税,但也是企业需要负担的,是企业的税收成本。
第2个回答  2009-05-31
增值税是价外税,你的成本是你的不含税价格,如果非要考虑进项税的话,销项税也要算入销售收入中才配比呀。但是那样算不合理,你那财务总监是不是有别的要求呀,既然是财务总监他应该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你就按他说的,考虑上进项税,同时收入你也考虑上销项税,给他报个数,他是不是要给那些不明白财务的人看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22
价外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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