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T1=(X-Y1)*17%
购进价Y提高后,售价X不变,
应交增值税T2=(X-Y2)*17%
因为Y2>Y1,所以应交增值税T2<T1,企业的税负成本降低.
这个推断过程正确吗?
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购进价提高后,交给供应商的增值税Y2*17%也多了,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也多了,销项税不变的情况下,应交增值税当然会少,但前提是之前也多交了增值税给供应商啊,这样的话税负成本没变化.这个推断过程又正确吗?
以我所知,一般销售业务,会计处理和财务分析都不会把增值税考虑进成本啊,因为增值税本身就不是企业负担的,都是转嫁给最终消费者.书上的理论也是如此,但我们的财务总裁就说要考虑,叫我们回去想清楚.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