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不是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吗?对企业影响不是0吗?
比如一个企业购入原材料生产产品,购入原材料的时候支付了增值税,等产品生产完成批量销售出去的时候,比如有批发商购入,由批发商支付该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增值税给该企业,企业由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多出来的部分交给国家。相当于由接手的一方支付增值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对企业不是应该没有影响吗?有也只是暂时支付进项税额。
1、税率过高的影响
增值税,是财会人员耳熟能详的一种税,其实质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对于企业来说,如果税率过高就会产生很大的经济负担。虽然说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
但是如果企业把收入的很大一部分上缴给国家后,便很难有多余的资金用于企业创新,尤其对于科技创新企业更是毁灭性的打击。而企业为了能够增大利润,就会把税收成本加在价格中,最后承担者还是老百姓。价格一旦升高,百姓就减少消费,周而复始经济就会逐渐衰退。
2、降低税率的的好处
与税率过高相对,降低税率可以产生诸多有利影响。诚如开头所述,减少支出、增加利润是企业开办的初衷。而降低增值税税率可以使企业税负减轻,尤其对于制造业更是好处多多:一方面企业支出减少,另一方面采购原材料的成本也会随之降低。
价值决定价格,成本减少,产品价格也不会过高,这更加有利于促进消费。降低制造业企业流转环节税负,有利于提高企业利润率和增加企业资本积累,企业便有足够的资金用来创新和扩大规模,国家也会因此而不断进步发展。
扩展资料:
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一种销售税,属累退税,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增值而征税的一种间接税,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称为商品及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在日本称作消费税。增值税是法国经济学家Maurice Lauré于1954年所发明的,法国政府有45%的收入来自增值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