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公司法》,股东需要对技术贡献进行评估,评估价值需要股东确认。股东确认的价值可以低于评估价值,但不得高于评估价值。在实践中,评价结果一般直接使用。 另一方面,评估价值可作为
实收资本,部分作为资本,多余部分作为
资本公积。因此,会计处理如下:
借方:无形资产
贷款: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拓展资料:
1、股份收购程序:
新股东需要列入“实收资本”名称的,应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工业和商业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①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股东会变更决议(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
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期限);
③新的
公司章程或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④许可证原件和所有副本;
⑤
股东大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注:如为减少注册资本,程序复杂);
⑥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970公司增加新股东的,应当提交新股东的
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持股过程:
“通过投资现金成为公司股东”是公司的增资。增资的具体法律程序取决于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增加资本时,公司股东和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可以认缴出资,但公司股东有权先认缴出资,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人是否可以认购,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通过发行新股增加新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增加注册资本时,公司股东和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可以认购新股。此外,《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认购的新股,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