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为抑制炒房调整哪5项政策?

如题所述

作为四个直辖市之一的重庆,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楼市的“洼地”。几年来重庆的GDP增长速度领跑全国,但房价在四大直辖市中排名最后。数据显示,2018年5月份重庆新房成交均价为1.17万元/平方米,二手房成交价为1.27万元/平方米,两者价差在1000元/平方米左右。

此外重庆国土房管局网签数据显示,今年1~5月全市商品住房上市2051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2.7%,其中主城区商品住房上市1234万平方米、同比增加59%。同期,今年1~5月全市二手住房成交114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6.9%,其中主城区成交44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6.1%。从上述数据看,重庆楼市的热度主要集中在新房上,而新房购房热潮则体现在高层电梯房的刚需户型上。

由于其他一线城市及新一线城市陆续颁布了限购政策,因此尚未限购的重庆吸引着较多外地“三无人员”前来购房,所谓“三无人员”,指的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

不过,重庆对待“三无人员”的购房政策有趋严之态,而为了稳定房价,当地政府继6月28日提出“房价波动大问责区县,不给炒房者贷款”之后,又在7月2日出台了新的政策。

调整5项房地产政策

该《通知》由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下发,对以下5项房地产政策进行调整:

一是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在主城区(含主城开发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其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由15%调整为20%。

二是自2018年7月1日起,对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2%调整为3.5%。

三是自2018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对投资性房地产房产税按就低原则选择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政策。

四是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税、个人转让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的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中,涉及的家庭持有住房套数情况以全市为范围进行认定。

五是自2018年8月1日起,不再执行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对2018年8月1日前已满一个补助年度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产权人,可在补助年度到期后3个月内进行申报办理;对2018年8月1日前未满一个补助年度但符合相关条件的产权人,可在2018年8月1日~2018年10月30日进行申报,按补助年度内购房按揭贷款已支付月份据实办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产权人,可在2018年8月1日~2018年10月30日进行申报办理,相关补助资金待产权人取得产权证后再予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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