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租铺面做了十二年,房东昨天把房子卖了她明天就要我搬走,这样合理吗?

如题所述

房东这么做是合理的。因为房子是他的,他有权处置房子。虽然你租住了十二年,但是你依然是一个房客。让你明天就走有点急,可以协商缓几天。或者是你把房子买下来。因为同样的价格,你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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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6
首先告诉你的是法律上有一条叫做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如果你所租的房屋房东准备出卖的话,是要先征求你的意见,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他已经征求你的意见了那么他现在要求你搬走是合理的,如果没有征求你的意见,那么就是不合理的,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给予合理的赔偿!
第2个回答  2020-05-06
不合理,首先你要看看合同到期了吗,如果没有到期,你完全可以拒绝搬走,按照合同办事;如果没有合同,或合同已经到期了,但房东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搬走,给你一个时间,如果什么都没有,直接让你明天搬走,你可以拒绝,或要求房东进行赔偿,必要时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或起诉至法院进行解决。
第3个回答  2020-05-06
虽然你租铺面做了十二年,但有一点你没说明白,你租房子时定没定合同,合同中的具体约束条件有哪些?如果这些你都没有,房东愿意什么时候卖就什么时候卖,让你搬你就得搬,没什么不合理,如果有租房合同,而且还没到期,那房东就属于违约,不但不合理而且还应该赔偿一定的损失费,这种事情你可以和房东协商,商量不妥就走法律程序。
第4个回答  2020-05-06
你租了铺面做了十二年。房东,昨天把房子卖了。她明天就要搬走。这样怎么不合理?人家卖了房子肯定就要搬走。你只是租他的。现在已经换了房东那就属于别人的了,看别人是否租给你。如果别人不租给你,那你肯定就得搬家了。房东租给你铺面如果还没到期。他可以赔偿你一些赔偿租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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