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在与总经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建立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我公司的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和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现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认真遵守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并将安全管理纳入到个人的日常工作之中。
二、经常排查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整改,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按时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演练活动,研究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技能。
四、有责任对在本岗位实习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实习员工所从事学习的危险性应给予告之,加强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为他们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
五、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有责任接受公司及部门安排的各类安技培训教育活动。
七、应自觉接受公司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
八、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九、遵守各项消防安全规程,严禁在商场、仓库内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安全培训、无消防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八、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自觉穿戴防护用品。
九、工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不了的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的处理。
九、应遵守宿舍安全制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存放危险品。
十、有责任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十一、若因不履行职责或工作疏忽造成损失和其他安全事故,应承担经济赔偿及安全责任。
责任书一式二份,部门、员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部门负责人签字:
员工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