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人力资源部的,之前我们机构(下属部门)有两个员工由于工作散漫,在公司打架被公司除名了,但是由于当时我们机构的人事部门给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他们说要仔细认真的看一遍在签字,中间公司催促其上交合同并签字,但是他们以其他理由搪塞不交。于是这样一拖眼,时间就过了4个月,等于说劳动合同在他们自己手上,但是公司没有盖章签字。昨天机构人事给我汇报此事,说人家把我们公司给告了,我才了解。诸如此类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解决,以后如何防范,请各位老师给予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