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关于周六周日加班费问题

我在深圳,在一家国营公司做保安(内保),我是2006年11月份进公司的,入职时公司向我收取了600元服装押金,在公司是一年365天都上班,每天8小时,三班倒,从没有休息过,合周都有签订,现在我想要回这两年所有周六周日的加班费,但是我们上班从来没有打过卡,考勤表我们也从来没见过,只有一名副队长那里有一份表,一个月每日一个小方框,当天上班的话就打个对号,每天月底就把这个表交到公司财务,财务照这个表来给我们算工资,但是这个考勤表我们也没见过,见到的只有在我们去签工资时,有一张表,上面写着基本工资,加班工资(175元),伙食费,最后合计多少,我们在后面签名。本来有6名同事一起到劳动局投诉,公司很慌张,听说财务室那几天每晚加班到半夜,附后公司对我们这6名同事一个一个分化,恐吓,现在只有3个同事要申请劳动仲裁,现在公司说我们这三个人愿哪告哪告,说托也要托死我们,把官司拖个半年一年的,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请好心懂行的朋友给予帮助,谢谢

第1个回答  2009-03-26
你公司违法条例如下:1、不能收押金 2、每天不超过八小时是对,但每周不能超过四十小时
你的情况:1、你有没有押金条
2、你上班的考勤类似的有没有
3、你有没有工资发放条类似的(就是你每月领工资不都有领条吗之类似的)
4、只要对你有用的东西就收集,不要怕,这是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5、想办法把工资表复印一份
6、你们六名同事去劳动局投诉,公司知道严重性,可能叫财务室做假账小心了
7、你公司说得对劳动仲裁你们个人托不赢单位的
8、你们直接去劳动监察请,劳动监察和仲裁联合执法力度更大
我:1、我回答了这么多可以给我分吧2、绝对让你少走弯路3、还有不懂的再问我4、我也进这行没多久。可能有些问题看的不是很透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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