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在一家国营公司做保安(内保),我是2006年11月份进公司的,入职时公司向我收取了600元服装押金,在公司是一年365天都上班,每天8小时,三班倒,从没有休息过,合周都有签订,现在我想要回这两年所有周六周日的加班费,但是我们上班从来没有打过卡,考勤表我们也从来没见过,只有一名副队长那里有一份表,一个月每日一个小方框,当天上班的话就打个对号,每天月底就把这个表交到公司财务,财务照这个表来给我们算工资,但是这个考勤表我们也没见过,见到的只有在我们去签工资时,有一张表,上面写着基本工资,加班工资(175元),伙食费,最后合计多少,我们在后面签名。本来有6名同事一起到劳动局投诉,公司很慌张,听说财务室那几天每晚加班到半夜,附后公司对我们这6名同事一个一个分化,恐吓,现在只有3个同事要申请劳动仲裁,现在公司说我们这三个人愿哪告哪告,说托也要托死我们,把官司拖个半年一年的,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请好心懂行的朋友给予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