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禁电单车后现行车辆如何处理

南宁禁电单车后现行车辆如何处理

  照行不误,早点上班晚点下班,暂时避开交警。然后为我们电动车一族反抗!

  致南宁交警部门的一封公开信!(禁止电动车上路?)

  南宁交警部门:
  我是电动自行车一族,也是老南宁人,主要依靠电动自行车上下班。
  近一段时间来,网上都在流传你们交警要对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大力整治,我还以为只是网友的小道稍息而已,结果竟然大跌眼镜。今天一大早,我取今天的南国早报,第二版的标题非常醒目《助力自行车,超标别上路》,让我大吃一惊:难道电动自行车的寒冬真的提前到来了?
  我仔细看看内容,文章说:“南宁市交警部门昨日明确表示,根据国家标准,无论是电动自行车或者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千克。并且,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规定汽油机助力车的气缸工作容积应不大于30毫升,还应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凡是超出了上述标准要求的各类助力自行车,都属于整治范围内的“超标助力自行车””,文章在末尾还说:“2007年以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立案的有115起,死亡28起人(占全年死亡数5.5%),受伤119人,直接损失135460元;今年前四个月死亡出人,受伤21人,直接损失有23750元",文章最后还说,每年"丢弃"旧电池几十万个"。
  我们买电单车主要是为了上班方便,可是没有了电单车,我们还怎么上班?让我们挤公交车?又脏又臭又挤又贵(一天来回四次就要四元,有时还要转车,有时还要坐七八次车,一个月就要开支一百多块,让我们工薪一族怎么受得了?),而且还不能直接到达目的地,这样不是很影响我们的工作吗?大家工作受到影响,不是影响经济发展吗?可是我们想不通,为什么你们偏要对电动自行车过不去呢?电动自行车招谁惹谁了?
  我们也不是专家,谁知道什么样的电单车是合格还是不合格呢?我们也没有这个辩别能力啊,总而言之,我们是在市内合格商店购买的呀,不让上路的话,我们的损失谁来负担?你们整治超标电动自行车,总不能让我们老百姓受到损失吧。如果你们不问青红皂白,见一个扣一个,见一个处罚一个,那不是让老百姓更加憎恨你们吗?对你们交警更加恨之入骨吗?
  南宁交警部门,你们还记得吧,在邕江桥头附近的摔车事件吧,说明老百姓有多么的气愤呀,难道你们还想让这个事件重新上演吗?
  其实,相对于其它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还是非常安全的,以上数据就可以说明了,电单车事故近两年才死亡28起,直接损失也才135460元,比起汽车事故,比起公交车事故,动者一次死亡几十上百人,损失上百万来说可谓微不足道的。再说,无论是什么交通工具,都是会有伤亡事故发生的,请不要把什么一切问题和责任都一股脑儿推给电单车。
  说什么电动自行车每年"丢弃"旧电池有几十万个,这有什么根据呢?旧电池是可以回收利用的,是很值钱的东西,否则社会上就不会出现那么多以偷窃电单车电池为生的歹徒了,谁那么笨还"丢弃"旧电池呢?所以当垃圾处理的可谓没有几个,更别说造成污染了。要说污染,公交车尾气可谓严重,一辆公交车的污染顶得几千辆电单车的“污染”了,公交车污染也是造成城市臭氧层增加的罪魁祸首。可以这么说,电动自行车是绿色环保的,是老百姓最理想的交通工具。
  加强电单车的管理,给电单车上个牌,加强对商家的管理,才是你们交警部门要做的事情,而不是罚和堵。给已经购买了电单车的老百姓网开一面,允许上路,因为老百姓是无辜的,买电单车就是为了上班方便,为了拖运货物方便嘛,一句话,就是为了生活方便嘛,又不是干什么坏事,何必跟电单车较劲呢?

  作者:jiangshizhen 回复日期:2009-04-04 00:41:29
  禁止电动车上路就是背离人民、为难政府、阻碍发展
  看到广西首府南宁禁止电动车上路的消息,真是太让人感到意外了,作为一个有政治道义的人,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不能不说两句,这样的做法,危害相当大。

  下面我简单反驳那些所谓的禁电理由:

  一说电动车污染大,那是瞎拜!应该是最没有污染的就是电动车,电池回收以旧换新可以换钱,谁去丢电池,说这个话的人,简直就是睁眼说瞎话。汽车尾气污染、温室效应、能源危机,等等,这些到底是谁造成的??

  二说电动车造成车祸多,那是欲盖弥彰!到底是其他车造成的车祸多,损失大,死亡多,还是电动车?一次重大交通事故死亡高达十几人甚至几十人,电动车1-4月就死4、5个人,竟然说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危害?禁止电动车上路,那是形而上学的瞎指挥,是愚民的政策,是反政府的政策。这样做,无论是对老百姓来说,还是对政府扩大内需的国策来说,都是一把利剑,伤了百姓,害了政府威信和形象!

  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成为当前国家最头等的任务,最大的政治,我不知道南宁警察是出于什么样考虑,想违背中央政府的旨意还是想阻碍广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战略抉择?说白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秘书以及工作人员很多人都用这个车,你们想禁止他们正常工作和上班不成?柳州当时不也提出整顿和封杀电动车吗,结果呢,三个月内,群众上访此起彼伏,造成群众和政府的对立,影响相当恶劣,三个月后,不了了之。

  全国其他地方都已经相继放开了对电动车的管制,就连最发达的广州的人都认识到了,一个叫赵青(警察)的说:我是车管所的,我说两句吧。上下班高峰期,很多轿车内只有一个人,占道路又浪费能源,污染环境,这样的情况没有人说三道四。相反,环保、节能、不占道路、不用汽油的电动自行车居然被禁止上路,这是本末倒置!担心电动自行车速度太快、不安全是不必要的。因为电动自行车的基本结构是自行车加上电机。车辆的速度是由其结构决定了的,不可能你想多高就多高。总之从交通管理上讲,不应将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混为一谈。

  从立法的角度来说,这也是站不住脚的.让我们翻翻法规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机动车载物,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可见电动自行车很明显属于合法的非机动车之列,受到法律保护具备登记注册和上路行驶资格,如果真立地方性的法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已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抵触,根据地方性法规不能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立法原则,本身就是无效的,也是违法的。

  我们拭目以待南宁交警部门如何收拾这个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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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11
5月1日开始,重量在80斤以下,时速在20公里以内的电动车是仍然可以上路的,至于超过这个标准的只能把它收藏起来了.
第2个回答  2009-04-11
去禁摩办,领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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