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户主,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离婚后房子归老公,我再买房算几套?

我户口是安徽亳州那边的,婚前老公有套贷款的房子(房产证只有他的名字),我想把户口迁来合肥入到目前的房屋里(老公的不迁,他的是巢湖的现在划入芜湖了)我是户主。之后我们离婚了(房产给我老公,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后期我买房子算首套房吗?我名下没有房屋和贷款记录。我是房屋的户主会不会影响我购房审核。还有如果离婚后老公把这套房子卖了,我的户口怎么办,需要放到哪里去?请了解合肥购房政策的人士帮忙解答!谢谢!

离婚后房产归男方的,只要女方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为0的,再购房即属于首套房。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参考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gzdt/2010-06/04/content_16208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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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01
属于第几套住房以离婚后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确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参考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http://www.jjfc.gov.cn/zcfg/gjj/201511/t20151125_1535538.html 收起
第2个回答  2014-02-22
名下房产,以户为单位。夫妻有房,再买房,2人都不能算首套了。追问

好像大家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是说,离婚后,房产给了老公,本来名字也就他一个人的,我变为单身,我名下一直没房产和贷款记录。

追答

离婚后,你名下无房产,就是首套。

追问

咨询了房产局和银行,说是算首套,再买房可能需要去房产局开个无房证明,银行审核可能需要的。房产局说户口和房租产权人没关系除非两个是一个人。

第3个回答  2014-02-23
只要是你现在名下无房产 那么就算是首套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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