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将敦煌道士王圆箓定格为“敦煌石窟的罪人”,说的不严重。
了解敦煌的人都知道上世纪初莫高窟的大灾难,了解大灾难的人都知道斯坦因和道士王。因为前者是大规模盗宝的第一人,而后者是贯穿这场国际劫掠的主角。道长王活了很久,但他的虐行却从未停止过。尤其是于直接将敦煌道人王圆箓固定为“敦煌石窟的罪人”。历史总是被后人评论的,但不动总比动好。在民国时期,无人居住的地方没有调查和保护,实际上是一种替代性的保护。外国势力大肆掠夺国家宝藏,内部没有人能得逞。如果王道长不去,那些强盗还会回去吗,演绎历史要符合最起码的逻辑!
在王圆箓和敦煌文物案中,判断当事人是有罪还是“罪人”,完全可以从刑法的角度来理解,可以明确判断他的“罪”。王道士发现藏经洞的历史功绩不可抹杀,但他为了个人利益将珍贵的敦煌文献卖给斯坦因、伯希和等人也是确凿的事实。当然,在政府昏睡、国家动荡的大背景下,指控一个文化素养不高的下层民众犯下如此大的流散国宝的罪行,似乎是不合理的,可以把一个造成既定恶果的人美化成一个“以己之善心修复莫高窟文物”的光辉形象。
敦煌藏经洞的发现无疑是王的功劳。但他寄销佛经洞文献,致使佛经洞内文物流散天下,是不可移动之罪。敦煌县令和王宗海,除了听东之外,也从道士王那里得到了敦煌文书。没有证据表明,道士王出于保护藏经洞的虔诚目的,向甘肃当地高管赠送敦煌文献,但他涉嫌通过珍贵文物巴结官员。以上就是对余秋雨将敦煌道士王圆箓定格为“敦煌石窟的罪人”,会不会说的太严重了这个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