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1-14
可以据此报案。
如果公安机关能够查实该短信,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如果不能查实,但能从该短信破案,查到其他证据,则该短信可以成为证据线索。
你报案就是了,提供所有证据线索,公安有办法的,实在不行,把人抓起来,不用三天,他就交待了,至于公安用什么办法,这里就不方便说了。
希望我的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您的朋友,中国刑事辩护网赵荔律师
第2个回答 2009-01-12
1、不是“职务侵占”,只是涉嫌侵占他人财物(如果在你讨还后拒不归还的情况下)。因为:
(1)“中间人”不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2)中间人只是把自己合法为他人保管的财产挪用,如果在所有权人索要后仍然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才构成侵占罪。如果只是一时挪用、没有拒不归还的意思:就不构成侵占罪,只能是民事保管纠纷,应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2、“凭手机短信能否做为“职务侵占”的立案依据”:你看法有误区。
(1)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这是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现实中真实的案例可以证明的,毋庸置疑。
(2)如果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自诉罪,应由你收集证据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3)如果真是“职务侵占罪”:你可以向公安报案,但向公安报案不是由你来提供对方有罪的证据:你报案时只要向公安提供证据证明你的200万被犯罪嫌疑人挪用就行了,至于证明是何人挪用了、何人有罪的证据,应由公安调查取证,你可以把手机短信、证人证言提供给公安作参考。
因为,公安立案的标准仅仅是: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而不要求报案人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是何人犯罪。
3、你的手机短信、人证已经可以形成一个证据链,可以证明中间人挪用项目款的事实了,建议你向法院起诉要求中间人归还欠款、并赔偿因他挪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6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算不上是职务侵占,公安机关可能不会给你立案。因为你说的中间人在你与投资人签订的共同投资合同中,不是你们的员工,也不具有任何职务,更谈不上中间人利用什么职务便利,只能说是一个证明人。因此,你说的这种情况,中间人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公安机关当然不会给你立案。你们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间人返还该笔款。有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1-12
职务侵占的控诉主体不是你,控诉主体是对方投资人。
你与投资人之间是合同法律关系,基于投资合同,对方有义务就项目投资出资200万,双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
你与中间人没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订立居间合同),你只能够要求对方投资人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出资或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投资合同由你、投资人和中间人三方共同签订,并约定了三方的权利义务,若果中间人没有按照合同履行将款项200万交与你,你可以要求中间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追究中间人的违约责任。就算合同对于第三方义务没有约定,而中间人在合同书上签字,也改变不了经济纠纷的性质。并不涉及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无权立案。
就算中间人涉及刑事犯罪,控诉的主体是投资人,不是你。你只能够基于合同要求投资人继续履行或要求投资人向中间人追偿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