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莫名其妙的成为贷款担保人了,法院也不通知我,今天去银行取钱才知道帐户冻结了。该怎么办?

就算别人盗用了我的个人信息,没我的手印呀,他怎么贷的款?担保人都要出示什么?担保这么随便吗?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要想成为保证人,必须有保证人同意保证的书面文件,上面有同意为贷款人担保贷款金额,期限等字样,亲笔签名和画押(手印)。除此之外,还必须和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你现在是不知情,而且即使要你承担保证责任,也必须有相关的催缴通知,你拒绝了才会采取措施的。法院在该问题中处理不当(如果是法院通知银行冻结的)。总之,你不必惊慌,向银行和法院详细了解情况后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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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02
只要没有亲自去办理担保手续就不要承担担保责任,放心,你可以到银行说明情况,这样随便他人冻结账户是不应该的,必要时可以到当地银监局投诉。
第2个回答  2009-02-02
这件事你是不知情的。正常的担保是要求担保人签合同并且按手印的,严谨的话还需要有你签合同当时的影响资料的。以上这些你都没做过,那担保就是无效的。换句话说,不管你的事,你可以到当地的人民银行或是银监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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