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是2014年6月毕业的学生,6月申请了暂缓就业.今年4月份开始与一个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买了五险一金,现在以应届生的身份考上了另外一个单位的事业编制,体检和政审也通过了.请问曾经买过的社保医保记录等会影响我的应届生身份吗?我之前的临时工应该不算我的工作单位,不算我已就业吧?
我记得填事业单位报名表的时候,我的工作单位我也是填无的,因为我申请了暂缓,虽然我签了合同、五险一金,但是我的档案在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报道证也没发,之前的不算我的工作单位吧,因为按道理应届生没有工作单位的。现在政审过了,也不会有问题了吧?
到时候如果跟新单位签约,帮我买社保,发现我曾经买过社保医保公积金等记录,会不会说我什么?我可以跟单位说我曾经做过临时工,签过劳动合同吗?
其实招考简章说的“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毕业的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2012年和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这里说的“未就业”定义是什么?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申请了暂缓的还算不算?
但是我体检跟政审都通过了,到时候如果跟新单位签约,帮我买社保,发现我曾经买过社保医保公积金等记录,会不会说我什么?我可以跟单位说我曾经做过临时工,签过劳动合同吗?
追答会的啊 上过社保 就不属于应届生了啊
追问有人回到我说,“档案没动过,没开过报到证 就算应届”,“您的报到证还在您手里,并且没有公司单位的戳,那就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报考”
追答。。。如果单位问你社保的事 你可以这么回答他的 就看他查的严不严了 如果人以你上过社保为由不录用你 你也没有办法啊。。。。
我记得填事业单位报名表的时候,我的工作单位我也是填无的,因为按道理应届生没有工作单位的。现在政审过了,也不会有问题了吧?
到时候如果跟新单位帮我买社保,发现我曾经买过社保等记录,会不会说我什么?我可以跟单位说我曾经签过劳动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