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都三个多月了,没有通知转正,也没签订合同。如果辞职是提前三天就行?还是要提前一月?

按劳动法规定,我算不算试用期?虽然我干了三个多月了,口头约定的是三个月试用期,时间是超了,但是也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通知转正。还有就是这里老板有前科,工作3个多月后再通知你试用期不合格,但是不辞退你,给你机会再试用2个月(虽然干的和正式工作差不多,但是工资很低)。我就想问辞职是按试用期还是正式工算,提前三天还是提前一月?不然老板肯定会按提前一月算扣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话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离职。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给工资或者对劳动者有肢体或语言侮辱恐吓的话,劳动者可以不用通知立马离职。但是你这个情况有点特殊,没有签订合同,老板又有前科的话,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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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6
可以和hr进行具体的沟通,正常情况下是只需要提前三天就行,因为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有一种情况是公司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本来是同意你转正的,但合同可能要后续补签,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即便提出辞职可能也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批准下来,希望能够帮到你。
第2个回答  2019-03-06
没签合同已经违反劳动法了,建议最多提前三天辞职并结清工资,这种公司绝对不值得多待一天,如果老板不给结算工资并克扣工资,可以像当地劳动局投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3-06
按正常流程,三个月试用期满应该签正式合同,你没有签就还没有成为正式员工,我认为不需要提前一个月
第4个回答  2019-03-06
可以随时提离职,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补偿。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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