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如题所述

弗罗斯特(The Road Not Taken )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条小路上,

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1.创作背景

1913年,年满40岁,但仍默默无闻的诗人罗伯特 弗罗斯特从英国写信给一位学生:“我是那种少数有自己理论的人之一,……我期望能成为改变美国文学的现状做些什么。”当时他经过多年的准备和酝酿,已经作出了他人生的一个重大选择,即全身心地投入到诗歌创作,并在英国出版诗集。这一决定后来果然使诗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同时切实提高了美国诗歌在世界文坛的地位。两年以后,诗人在这首描写自然景色的诗中委婉的反映了自己在选择人生道路时所体验到的那种踌躇和困惑。

2.诗歌评析

中心思想

诗中的叙述者在清晨散步时来到了林间的一个岔道口,在他面前有两条路可供选择。一条路比较僻静,另一条路则有纷杂的脚印,显然平时行人比较多一些。但是在那天早晨,那两条路上的小草都还挂着露水,说明还没人从那儿经过。经过片刻的犹豫,叙述者决定走那条比较僻静的道路,因为那条道走的人少,更有探索的价值。但他虽然作出了选择,心里仍在嘀咕,假如选择了另外那条路,他会遇见些什么样的东西。在诗歌的末尾,叙述者设想自己在多年以后向后人讲述自己在这个早晨所作出的选择,并且感叹在作选择时的一念之差往往会造成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经历。

和弗罗斯特的其他作品一样,这首诗虽然只是描写了生活中一个普通情景,但它表现的却是内涵及其丰富和深刻,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生哲理。这正是诗歌的艺术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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