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已过户,原房主再提出首付款没在合同预期到帐,要求赔偿合理吗

如题所述

这个问题显然是不合理的,有问题过户前提出来协商解决,解决好了再过户,既然过了户后再提意义不大了,没人会搭理原业主的,过户就意味着是业主接受你首付款延迟的行为,找找看有没有之前协商的聊天记录或者其它证明,没有也没关系,但是得担心后续交房业主使绊子,不会是大问题,但是会恶心人,例如:约定交房时间找理由拖着不配合,房子里面附带的物品缺三少俩或者损坏,注意到管理处核实物业水电有没有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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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0
合理。买方未按约定交付首付款,属于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办理过户登记,并不能证明卖方就放弃了对买方违约责任的追究,除非合同中有约定只要过户就不再追究逾期交付首付款的责任。
第2个回答  2021-08-19
如果二手房交易已过户,原房主再提出首付款万大合同预期到账,要求赔偿,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已经过户了,现在再要求赔偿,显然是不合理
第3个回答  2021-08-20
交易过程中,首付款都是转账的,还是给的现金呢。转账可以去银行打转账流水,买卖双方都可以。首付款没有在合同预期到账,这个的看你们合同是怎么拟订的,根据合同条款,先协商,协商不成,没有争议的该赔偿就赔偿,不行就走司法程序。
第4个回答  2021-08-19
?二手房交易已过户,原房主再提出首付款,没在合同一起到账,要求赔偿合理,我想好像是不合理的,但如果协商不了,还是走法律程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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