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由于经常被公司要求无理加班,累积了很多调休。
前段时间老家父母身体不好就一次性想把调休都用掉。休假单上交给部门直系上级,上级收下请假单但没标明态度,他同时也向人事口头报备过,人事表示只要你领导同意就可以。(以往领导收下请假单员工都会认为是默认同意,不同意会直接拒绝并告知理由)。
员工休假快结束未到销假时间收到公司发出邮件告知,公司不承认他当时有请假,必须第二天回公司,否则劝退。
问题1:收下请假单是否代表领导已批准?
问题2:如果公司不愿意批假,是否应该当面或及时告知员工?
问题3:公司经常无理由要求员工加班到很晚(每天),并不给予调休单及费用补贴,是否合理。
问题4:如果真像邮件告知的,按告知日期不到公司就直接劝退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