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15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机构,进一步畅通了消费者的诉求渠道,更加方便工商部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12315维护商家的原因是因为消费者投诉不符合下列申诉条件:
(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五)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扩展资料
12315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诉方; (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
(二)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
(四)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15
云南大理工商局我投诉拨打12315一天没人接,有2通电话我留语音,第二天客服到回电话了,却说东西不是坏的不受理,商家没有承诺不受理,然后给你我们很忙的态度。我2019年4.19日在服装店消费了700卖了条短裙,当时没有试穿就拿下了,老板也没说过不能换,我回去也没套过,20日去换还挑了下午4点多去怕影响她一天生意不好,我表示挑低价不用她退,如果挑选高价我补差价,老板不可以,被无理要求必须挑选高价产品补差价才可以换,挑低价也要挑3件补差价才可以换,我在挑了中间老板还一直恶心人,我给她自己这条裙子她直接丢....最后我没有挑选成功。卖东西给商家自己的血汗钱没有权益,还伤钱找气受,有关部门也是这种态度,难怪中国的商家就不怕投诉,我也只能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