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有提前三天书面告知辞职,公司让再去上班三天,我没有去,还能要到工资吗?

签过劳务合同,
能说明一下具体理由吗?公司说我这三天不上班是旷工

  如果你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不上班,公司按照旷工处理没有不当。你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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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12
工资肯定是能要到的。得看你的态度决心了。追问

能说明要到工资的理由吗?

追答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应该提前三天告知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不通知单位就要立即离职的情况没有做出规定,但无论如何,单位不能扣除三天的工资,只要你上一天班就要发一天的工资,否则可以去劳动局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这个过程是繁琐的。很多人一般就嫌太繁琐而放弃索要工资了。

第2个回答  2014-10-12
可以。
第3个回答  2014-10-12
第4个回答  2014-10-12
出勤几天就拿几天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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