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没付钱就吃东西被抓住怎么算?!(法律)

如果我在超市里面在还没有付钱的状况下,就把食品给吃了,这时候,超市的保安将我抓起来,当然,这种事情应该是要让110来的吧?! ——
如果110来了的话,一般会怎么处理呢?1
请法理达人不吝赐教!
谢谢!!!

在超市没付钱就吃东西,被抓住算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务,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他人财物的行为:
1、 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
财物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以及财产性利益。
2、 盗窃罪的行为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
窃取是指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才成立盗窃罪。前一种类型可谓普通盗窃,后四种类型可谓特殊盗窃。
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成立窃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占有、所有的财物而取回的,不成立盗窃罪。但是,不能简单地为,只要行为人误以为是遗忘物的,就缺乏盗窃的故意。因为他人“占有”是一个规范的要素,只要行为人认识到了被法官评价为他人占有的前提事实,就应认为行为人具备了窃罪的认识内容。
入户盗窃和携带凶器盗窃侵犯的都是复杂客体,可以一次行为而不问数额即构成犯罪;而扒窃则不同,除了使用刀片等工具进行扒窃有侵犯人身的危险外,只侵犯财产权。所以应该再设定一个数额标准,比如500元,以此来区别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即使用刀片等工具进行扒窃和一次扒窃500元以上的,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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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9
这种情况基本上不会叫110来,通常就是把食品的钱付掉就好了!如果110来了的话,也就是批评教育一下!警察也是人,一个人饿到去超市偷吃东西的话,一般也不会为难的!
第2个回答  2010-11-29
看你有没有结账的意图。
比如,口渴,在超市,拿起一瓶水就喝掉,然后带着空瓶去款台结账,一般情况下,超市是允许的。
你这种情况,如果拿着包装去结账,也是购买行为,没有大碍但如果,但是,吃完就走,那就有盗窃嫌疑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1-29
最多警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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