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国税来做纳税评估,让我们补交了些2010年上半年的增值税,让拿着一张表去国税补税,税款直接在网上划走,因为国税写的日期是6月,还补交了滞纳金。可是这部分税款的增值税发票还没有开,我怎么做账和报表的时候怎么做,真正开发票的时候要怎么做账和做报表?谢谢以上回答的有道理!谢谢可是有的说“纳税评估”补税不开罚单,不用申报。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要是不申报,我的这笔税就体现不了了,税务那里是不是在给我们划这笔税款的时候就走收入了,到底申报不申报呢?有点晕!谢谢各位